虐訪民判囚 打手:不打人會被打
【明報專訊】一名被指在北京「黑監獄」禁錮並毆打上訪民眾的男子,日前被北京市大興法院判非法拘禁罪成,判監兩年,緩刑兩年,並賠償兩名訪民共約1.8萬元人民幣。事主憶述,曾被用燒紅的鐵鉗烙在身上。犯人指「如果我不打,我就可能受到打罵」。
燒鐵鉗烙訪民 辯稱年輕不懂事
《京華時報》報道,判囚的星×供述,2012年9月他被介紹到大興區魏善莊鎮王各莊村的一個出租院,負責「看守」包括安徽訪民王×在內的10幾名訪民。星×承認自己毆打、體罰過訪民王×,並稱是受同僚龐×指使的,「如果我不打,我就可能受到打罵」。
他當庭稱,自己那時年輕不懂事,沒有法律知識,因此做了一些違法的事。他向被拘禁的訪民道歉,希望得到諒解。
50多歲的安徽商販王×是被關押時間最長的,他憶述,自己被星×毆打後,被戴上頭套帶到河北一鄉村繼續關押。隨後又被星等人毆打、體罰和折磨。他曾對記者說,看管他的人用燒紅的鐵鉗在他身上烙。2012年獲釋後,他被診斷屬二度燒傷,肩部和背留有烙傷後的疤痕。
大興法院一審認定星×罪成,但因部分犯罪發生在他未成年時,故從輕處罰。星不服上訴,但已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