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餘垃圾未分類 今起或捱罰款
美食廣場派員收集 免食客誤丟垃圾
【明報專訊】由今日起,市民及商戶如沒有將有機廢物分類而被發現,可能被罰款。列治文有商場負責人昨日親自向商戶,尤其是美食廣場的店主作出提示,並在近日搬走美食廣場內的垃圾桶,改派職員收集顧客用餐後剩餘的垃圾分類,以免顧客「誤丟」垃圾。
大溫地區的多戶房屋及商戶,自今年1月起,已開始進行廚餘回收。溫哥華都會局設立為期半年的教育期正式屆滿。
根據新的規定,居民及商戶的普通垃圾內,如含有超過25%廚餘及有機廢物,溫哥華都會局將對負責收集垃圾的承辦商徵收額外50%的處理費用。而這些罰款,預料最終亦將轉嫁到用者身上。
溫哥華都會局早前已表示,新例正式實施後,會先集中留意商戶的垃圾分類工作是否做得妥善。列治文八佰伴中心經理何先生昨早逐一在美食廣場內向店主接觸,提醒他們新例正式實施,並希望店主合作將廚餘分類。
何先生說,為配合新例,大約兩星期前決定移走美食廣場內的垃圾桶,並添置多架用來存放餐盤的收集車,讓顧客在用餐後,將整個餐盤放回車上,由職員收集,以便他們進行垃圾分類。
何先生表示,雖然這樣會加重職員的工作,但可防止顧客將需要分類的有機廢物,一併丟進普通垃圾中,因為要從普通垃圾中找出有機廢物,工序將變得更加複雜。
而在新城市廣場放置垃圾車的位置,則豎立了一個以簡體中文寫成的告示牌,警告上寫明:「從七月一日起,政府嚴格執行垃圾分類,不執行者將被罰款。」管理處並指,如果被開罰單,管理處將通過在旁安裝的閉路電視,所錄得的片段,找出亂丟者,並提出處罰。管理公司物業經理吳先生表示,公司一直協助商戶認識垃圾分類的規定及細則,商戶適應的情況比想像中理想。而在條例正式實施前,亦再向商戶發出中英對照的告示,不厭其煩地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