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記者控弗朗誹謗案開審
【明報專訊】前溫哥華冬奧籌委會主席弗朗(John Furlong),聲稱被一名女記者誹謗,引發法律訴訟,案件昨日於卑詩最高法院正式開審。
這場備受外界關注的法律訴訟,原告並非弗朗,反而是他之前已放棄控告誹謗的本地英文報紙《Georgia Straight》女記者羅賓遜(Laura Robinson);對方三年前在報章上指,弗朗於70年代在卑詩北部一所教會學校任教期間,曾虐待多名學生。
該名女記者羅賓遜控告弗朗多次透過媒體採訪、否認有關指控時,毀壞她的名譽。
羅賓遜的律師昨日在陳詞時表示,弗朗批評羅賓遜撰寫的報道是公報私仇,而且錯漏百出、內容失實。該律師反駁指,羅賓遜竭盡記者職守,不僅親自前往事發地卑詩省北部地區伯恩斯湖(Burns Lake)調查,甚至遠赴愛爾蘭蒐集資料。
控方又稱,弗朗就這宗虐待學生指控案所發表的評論,導致羅賓遜不論在精神、肉體及財務上,均受到損害。
代表弗朗的律師則認為,控方提出的論據,只屬「開場白」,並非整件事的真相,也非證據。
預料該律師將會辯稱,弗朗在法律上有權向對他的「攻擊」作出回應,弗朗以往也聲稱,羅賓遜的有關報道,對他本人和其家人造成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