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受理大巨蛋案 法部:不是偵查機關
[2015.05.09] 發表
台北市廉委會調查大巨蛋案,認為事涉刑事犯罪,8日決議將大巨蛋案移送法務部。法務部表示,該部不是偵查機關,無法受理案件,只能收到資料後轉請相關單位處理;至於廉政署則強調,該署已簽分「廉立案」,並指示台北市政風處蒐報資料,盡速呈報廉政署處理。
廉政署官員透露,北市廉委會不是正式機關,而是市府體制外的「黑機關」,既無案件移送權,調查報告也無法律效力,其調查結論是否有證據力令外界存疑。因此,廉政署不會依廉委會報告,作為主要辦案依據。
官員說,柯文哲若要將廉委會報告移送廉政署偵辦,廉政署予以尊重。另如果廉委會委員具名向檢察官、廉政署告發,廉政署也會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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