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愛情﹕這麼近vs.那麼遠
【明報專訊】「近」和「遠」這兩個字,在愛情中有許多相關的比喻。最常用的一個,大概是「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愛你。」
這句套在暗戀者身上,當然適用。但你若多做幾年人,去到某個年紀,就可能不再有感覺了。
因為踏入成年人世界後,我們很少再暗戀別人。
我們對一個人有好感之後,會衡量應否走在一起,之後展開追求、發現不適合、分開、用些時間治情傷,再之後一切步驟從頭來過。
成年人很少暗戀別人,那愛情中最遙遠的距離,又是怎樣的?
很可能就是「我明明已經擁有你,但又沒有真的擁有你。」
台灣作家白先勇(1937-),寫過不同類型的長篇及短篇小說,題材甚廣,一般人比較熟悉的有〈玉卿嫂〉、〈謫仙記〉、〈寂寞的十七歲〉等。而他其中一篇短篇〈藏在褲袋裏的手〉,就寫過一段「這麼近、那麼遠」的成年人苦戀關係。
男主角呂仲卿陷入一段苦戀之中——他在苦戀着自己的妻子。
對,就是每天住在一起、睡在一起的妻子。
當暗戀對象已是自己的另一半,那個距離,又是怎樣的?
二人怎麼結合,作者沒有詳述,但妻子玫寶就是很討厭丈夫。
「我受不了你這副窩囊樣子,你懂不懂?我看見你就心裏頭發緊。」玫寶這樣罵仲卿。
玫寶精明能幹,仲卿卻什麼都做不成。「他站在她面前,簡直手腳都不知道該怎麼放才好。他站着比玫寶還要矮半截,一身瘦得皮包骨,眉眼嘴角總是那麼低垂着。」
玫寶討厭仲卿到一個程度,是在房間放張上下鋪的牀,她睡下鋪,他睡上鋪。二人同牀但不同睡。
仲卿仍然癡戀玫寶,他迷上她的香水味、白潤的膀子、渾圓的頸項,甚至她的背影。
仲卿的夢想,是想親一下面前的妻子。但這樣簡單的事情,他都做不到。
他面對的遠和近,都比暗戀的距離還要遠得多。暗戀,你可以避而不見,用方法忘記對方;當你名義上擁有對方、每天生活在一起,但那把刀每天都刺自己一下,日子還可以怎過?
被刺的,是苦戀那個。情緒更複雜的,則是拿刀的一個。
苦戀中的仲卿,寧願被刺死也要留下來。拿刀的玫寶呢?既然那麼討厭他,為何不離開?
即使你沒有念過犯罪心理學,也可能看過偵探小說。連環殺人犯的行兇動機有很多,其中一種是透過傷害人來尋找存在感。
玫寶的人生虛空,她每次傷害仲卿,都獲得自我的存在價值,其實她也離不開受害者。
愛與不愛、傷害與被傷害、離開與離不開、需要與被需要……愛情世界裏,何止遠和近?
「愛」的複雜程度,可以超乎任何人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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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詠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