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人情與法律可否並存﹖
【明報專訊】保安員施教仁的個案觸發社會激烈討論,法律究竟是否不外乎人情?個案中,辯方律師希望法官以人道立場考慮被告的犯案理由、身體狀G而判處緩刑,但法官認為不能單單因為被告年老而網開一面。
選擇性執法各有利弊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是古往今來的永恆話題。正如「網開一面」一詞的出處,本身來自《史記?殷本紀》的「網開三面」,商湯將捕鳥者所立的四面網放開三面,只留一面,比喻凡事應採取寬大態度,給人一條出路。不過,活在凡事無明文規定的社會,網開一面又會變成如何?在1960、70年代,香港貪污嚴重,執法團隊面對阻街、無牌小販等往往「隻眼開、隻眼閉」,有時更因為收取部分攤檔的「小費」,受賄而不執法。當時的人認為,這樣的執法欠缺公正、公平,但同樣有人認為,執法團隊留有狹小空間讓基層市民生存。
有人認為人情、道德是法律的補充。如果不考慮被告的背景、犯案動機等人情因素,只根據法律本身做出判決,法律便不能靈活地使用。法律是否包含人情因素,取決於裁判者用法律制裁犯罪者時,有否以「人之常情」作出裁決,如犯罪者家境窮困、年老逼不得已等。不過,有人認為把人情因素納入法律中,會將法律變成欠缺公正的器具,非常危險。
人情助靈活運用法律
香港在司法上也不乏網開一面的個案。2013年2月,78歲大廈保安員因為擔心沒有老闆肯聘用,在內地購買假身分證,假證年齡較實際年輕10年。裁判官體恤被告年老,以人道立場判監3個月,緩刑2年。
考慮人情因素 法律恐欠公允
2010年76歲聾啞老翁被揭在深水劘\地攤售賣二手色情書和光碟,但向社署訛稱無業,多年來共騙取逾33萬元綜援金。首次判刑時被判監16個月,老翁提出上訴,高院法官基於人道理由,考慮到被告年老且傷殘,加上要長期掛荍興U生活,決定給予額外減刑,批准已服刑半年的他即時釋放。
■相關概念
公平(fairness)
人道主義(humanitarianism)
司法機構(judiciary)
司法獨立(judicial independence)
多層思考
1. 參考資料,你認同「法律不外乎人情」的說法嗎?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指出及解釋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1. 葉一知,〈騙綜援可緩刑,拒綜援就必須坐牢?〉,評台,2015.04.17
2.〈老保安未接受義助上訴 料6月中出獄 施伯:不想再麻煩大家〉,《明報》,201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