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擬修例監管倍增大麻店
徵收3萬元牌費 遠離學校300米

[2015.04.23] 發表
溫市大麻商舖氾濫,市府決心修法監管。(加新社)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府昨日稱,市內大麻商舖數量在兩年內翻倍,宣布將會修訂附例監管市內的醫療用大麻商舖。市府打算向商舖東主徵收3萬元的牌照費,並限制學校及社區中心300米的範圍內不得有任何大麻商舖。

溫哥華市警局昨日發出聲明,這兩年來市內與大麻有關的商舖數量增加了100%,過去4個月便從60間暴增至80間。

現在藥用大麻日益普遍,聯邦政府卻沒有清晰透明的規範框架,因此市府雖然無權干涉商家販賣醫療用大麻,但有必要擬定新的附例來加強監管商舖營運。

溫市府將提出的監管附例,包括大麻商舖必須距離學校、社區中心、鄰里中心及其他的大麻相關商舖300米遠。大麻商舖東主也需邀付3萬元的牌照費,以彌補市府管理及執行新監管附例的開支。

大麻商舖的東主還要簽署一份強制性的「好鄰居協議」。而東主在申請開發許可時,也將會加入一項必須知會社區的條款。此外,市府也限制大麻商舖只能開在商業地段,申請牌照的商舖東主需要經過三階段的審核,滿足所有市府規定的條例後才能取得牌照。

舉行公聽會諮詢民意

市府員工將會於下周二將報告提交市議會討論,未來也將舉行公聽會讓市民表達意見。

溫哥華市政經理貝勒姆(Penny Ballem)表示,市府將會避開大麻的合法性,單純只是處理無牌大麻商舖在市內氾濫的問題。她稱市府的報告內容,將會參考美國華盛頓州及丹佛市(Denver)這些合法販賣大麻的地區。

卑詩司法廳長蘇安彤(Suzanne Anton)昨日表示,省府暫時不作回應,但會分析溫市府的新附例,是否符合市級政府的權限。她也強調是否應讓大麻合法化,仍然屬於聯邦政府的範疇。

溫哥華市議員鄭文宇透露,因為聯邦政府的藥用大麻守則並不實用,所以市府才被迫修訂附例,動手監管這個未有規管的行業。他稱藥用大麻原本由有需要的人自己種植,溫市本來沒有多少大麻商舖,也沒有太多投訴。但現在聯邦政府突然改成有需要藥用大麻的人必須郵購,只能吸食不能口服,令藥用大麻市場出現真空,大麻商舖才應運而生。

渥京的態度也讓執法單位大為頭痛,溫哥華市警局去年便宣布不會針對大麻商舖執法,除非危害到青少年或涉及有組織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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