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醉駕可免危駕罪成
與妻吵架 失控撞礐
【明報專訊】本省皇家騎警一名高級警長兩年前休班時,於西溫公路駕車發生意外,隨後被控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兩項罪名。案件日前宣判,法官裁定高級警長危險駕駛罪名成立,醉酒駕駛罪名不成立。他目前仍處於停職留薪階段,等待騎警內部紀律聆訊。
事發2012年11月30日,本省皇家騎警47歲高級警長庫尼亞(Victor Joseph Cunha)駕駛自己的私家車,在西溫1號公路(Hwy.1)東行線近Caulfield出口處失控,撞毀路中石礐,墮進路旁溝渠內。
期間有證人目睹整個意外發生過程,且當證人上前協助對方時,庫尼亞拒絕接受幫助,對提問亦「毫無反應」,甚至嘗試再次駕車,證人以此猜測對方醉酒。
法官梅里克(Steven Merrick)日前宣判時指出,庫尼亞駕車時情緒非常不穩定,因為他剛與他妻子及家人吃完晚飯,期間發生較為激烈的爭論,庫尼亞的注意力集中於婚姻問題上而非駕車,造成他較為激進的駕駛行為,所以危險駕駛罪名成立。
梅里克強調,庫尼亞的眼睛有血絲及看不清楚,可能因為哭泣而非飲酒。雖然庫尼亞承認晚餐時飲了一杯紅酒,但並致於醉酒駕駛,故罪名不成立。同時,庫尼亞在證詞中顯示他亦無自殺傾向,並未喪失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