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膠袋費豁免範圍 黃錦星:憑常識判斷
[2015.03.22] 發表
【明報專訊】環保署下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膠袋徵費計劃,範圍擴展至全港約10萬間零售點,屆時市民買冷凍食物及非密封食物均獲豁免,但其餘貨品索取一個膠袋最少付5毫。環境局長黃錦星昨被問到會否擔心市民利用豁免範圍多取膠袋,他說相信市民可用「理性及常識」去考慮食物衛生問題,從而判斷什麼食物可豁免膠袋費。
黃錦星昨出席一個活動後表示,第二階段膠袋徵費涉及食物安全,會有多些豁免,相關法規定義及重點清晰,冷凍食物及非密封食物均獲豁免。他以買貝殼類海鮮為例,有殼或會刺穿膠袋,因此需要多取膠袋。
實施首月口頭警告違例者
他重申,豁免範圍會平衡食物衛生的需要,又舉例自己到超市買雪糕和飲品都會自備購物袋,希望市民以環保角度平衡需要,減少使用膠袋。他指出,當局會在實施第二階段徵費首個月,加強巡查及口頭警告違例者,以及落區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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