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否認圖謀居留加國 歪心投訴僱主
【明報專訊】卑詩人權仲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昨日繼續就菲傭投訴僱主案進行聆訊。投訴方傳召兩名證人,就菲傭入住安全中心的情況及心理狀況作供。答辯人則以電腦通訊程式Skype視像應訊。菲傭否認為了留在加國而作出投訴,並稱自己很想回國,談到在菲國的女兒,更一度飲泣。
昨日為聆訊第二天,菲傭繼續作供。她表示2013年7月來加前,僱主給她支票,預支8月份的薪金,抵加後只記得曾收過僱主給的一些現金。她最初表示不太懂分辨加幣,所以不知道收了多少,但之後又說,大約是179元。她並稱,僱主將6至7月的薪金,直接存入其在菲律賓的戶口,她要回到當地才能動用該筆款項,所以出走後,身上並沒有錢。
對於答辯人向仲裁處提出質疑,認為菲傭是想藉着投訴及訴訟,讓自己能在加國取得居留權。菲傭一概否認,她說:「最初與警方接觸時,我已表示很想返家(菲律賓),請他們給我機票回去,但因為很多人在幫忙我,協助處理我的個案,而移民律師亦替我辦理簽證,我需要留下來。」
被問到訴訟結束後,她有什麼安排,她只說:「無論結果怎樣,我會繼續我的生活。」她又表示,移民部正審核她的個案,現時在加國並沒有身分,亦沒有工作簽證。
她甚至說,很擔心在菲國的女兒,因為她怕僱主會買兇殺害她的家人。
昨日作供的還包括兩名曾處理菲傭個案的人士,包括安全中心的經理及創傷治療專家。其中安全中心的經理表示,該中心專門收容販運人口個案,並受到性剝削或勞工剝削的受害者。個案中的菲傭是少有的例子,因為她同時受到上述兩種剝削。
答辯人問到,為何他已循合法程序為菲傭申辦為期3個月的簽證,並為她購買了回程機票,卻被說成是人口販運?安全中心經理回應說,他申請的不是工作簽證,只是旅遊簽證。但她說,販運人口的定義與簽證無關,而是在於一個人被控制及剝削。
該名經理說,菲傭入住中心大約一年半,最初明顯營養不良及睡眠不足。菲傭最初亦很怕與其他人接觸,不願意說出自己的經歷,又曾經因為當時另一宗販運人口案備受關注而擔心自己的情況。
她認為,菲傭最終是為了爭取公義,才決定站出來投訴舊僱主。
另一名專家證人則談及替菲傭進行創傷治療的情況。她說,菲傭表示曾發噩夢,亦表現出缺乏安全感,這些都是經歷過創傷的徵狀。
當答辯人問到,如何確定菲傭說的是真話,而不是假裝受害時,專家則說:「從菲傭的表現?反應及她講述的經歷,結合過往的經驗,我相信她所說的話。」
聆訊今日繼續,辯方將傳召3名證人作供,之後答辯人亦會親自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