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增益﹕使用電子病歷的私隱爭議
【明報專訊】公私營醫療協作、建立電子病歷資料庫是本港醫療改革其中一個重點範疇。
2011年,政府計劃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可讓病人在自願授權下將全套醫療紀錄供其他醫生查閱,包括愛滋病、性病等敏感資料。
食物及衛生局前局長周一嶽表示,負責研究病歷互通的工作委員會、醫護界代表和病人組織代表曾討論電子病歷的私隱問題,認為若將病人部分資料隱瞞,甲醫生取得病人部分病歷,乙醫生又取得另外一些病歷,會增加治療難處及達不到預期效果。大部分醫生不願意在不全面知情下為病人治病。
為減低系統對病人私隱帶來的影響,當局稱保安系統不容許醫生無限量下載病人的資料,只容許醫生下載病人藥物敏感資料和病人身分證明等。當病人的紀錄被人打開,病人會透過手機即時收到短訊,若病人發覺有醫生經常無故查閱其紀錄,可向該醫生查詢,而負責管查的機構亦可追問該醫生為何這樣做。若有醫生大量下載病人藥物敏感的資料,系統會收到警示並會追查因由。
雖然如此,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憂慮,法例雖可保障病人私隱,但實際上試過有病人到急症室求診,由於病歷紀錄顯示有精神病和濫藥,醫生認定病人的症狀是由精神病或濫藥引致,因而影響治療。
■相關概念
私隱(privacy)
生活素質(quality of life)
病人權益(patients right)
多層思考
1. 香港計劃推行的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涉及什麼問題?當局有何解決方法?
2. 根據英國經驗,電子病歷對推動公共衛生有何幫助?
(答題指引見另文)
參考資料
醫健通(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www.ehealth.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