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躁父稱不滿7歲兒子沒集中精神做功課,一怒之下向他擲課本等雜物,並施以腳踢和4次掌摑。躁父事後被控普通襲擊罪,控方昨申請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惟裁判官認為被告不應把兒子當作沙包,「打到唔識停手」,故拒絕有關申請,他其後承認控罪。辯方稱被告兒子全級排名倒數第6,過去1年先後「激走」10名補習教師。 扔紙巾盒課本 4掌摑膝頭踢肚 現年34歲的被告報稱為司機,自2013年與妻子及事主分開居住,但他每月會定期給予他們生活費。案發於今年1月7日,被告當日獲妻子同意,到家中教事主做功課。至晚上10時,被告因為事主不集中精神,突然把紙巾盒和課本扔向事主,並打中他的額頭。被告其後更掌摑事主4巴,又用膝頭踢他的肚和大腿。 被告妻子於翌日凌晨3時返家,當時被告已經離去。她發現事主身上有傷,查問下揭發事件,隨即報警及把他送到屯門醫院治理,證實他右額紅腫、面頰亦有觸痛,事主留院至翌日出院。警方於本月5日找到被告並拘捕他,警誡下他保持緘默。 官轟暴力令子屈服:教1000次都冇用 辯方求情時指出,被告因為過分緊張事主的學業,一時憤怒和沉不住氣才犯下本案。惟裁判官認為被告行為失控,並非屬一時錯手,又批評他不懂教子,只懂得用暴力令兒子屈服,「教1000次都冇用」。裁判官又教訓被告,指暴力並不能解決問題,更會有深遠影響。裁判官將本案押後至4月20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的心理和感化報告,被告准保釋。 【案件編號:TMCC503/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