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收受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3人提供近2000萬元利益,4名被裁定有罪的被告早前已申請上訴許可,其中郭炳江提出申請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的聆訊於3月12日展開。 據悉,4名被告中僅郭炳江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訴訟方暫只有郭炳江一人,未有許仕仁、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預計為時一天,暫未決定審理的法官。 暫僅郭炳江申請 4名被告於去年12月中,被裁定於2005年6月底至2007年6月底,許擔任政務司長期間,串謀藉公職行為不當罪成,包括在許上任前數天內連環轉帳共850萬元。許、陳及關又被裁定於許改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時,串謀向許提供1118.2萬元,觸犯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此外,許因未有申報利益,被裁定3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郭、關皆被判囚5年,許被判囚7年半,陳被判監6年。 【案件編號:CACC4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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