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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左起)、岑敖暉、黃浩銘、「快必」譚得志,及周一上庭的梁國雄撐起黃傘,指律政司藉檢控政治打壓,強調繼續抗爭。(何偉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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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再告22人藐視法庭

【明報專訊】警方協助執達主任清理「佔旺」路障時,拘捕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人。他們涉違反臨時禁制令,律政司昨在案件再訊時表明將向法庭申請許可,控告22人藐視法庭罪,並撤銷控告妨礙公職人員執勤罪。被捕人則投訴警方在聆訊前不足一天,才突然用電話通知被捕者往警署領取文件,做法不妥。

本周一聆訊時,律政司表明擬控告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等20人藐視法庭罪。連同昨日聆訊,至今共有42人涉嫌違反潮聯小巴申請的臨時禁制令,一旦高院批出許可,將面對藐視法庭審訊。

不滿警未有24小時通知

副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稱考慮證據後,在昨出庭的32名被捕人中,有22人涉嫌違反禁制令,「損害司法妥善執行、司法權威及法治」,認為檢控他們藐視法庭,合乎公眾利益。此外,25名被告另被控妨礙公職人員執勤,梁卓然表明律政司將於下周三案件再審訊時撤控,並於昨聆訊後通知九龍城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律政司不反對被捕人要求提早開庭撤控。

梁卓然表示將於56天內存入文件申請許可,並認為適合一同處理所有人的案件。多名被告自行回應時反對做法,認為聆訊變得冗長,提出獨立處理或分批處理。他們又不滿檢控方於開庭前不足24小時,才發放檢控文件。黃之鋒稱警方於周三下午5時許來電,要求他於兩小時內到灣仔警署領取文件。有女被告說未接獲電話通知,向其他被告查詢才知悉。社民連內務副主席黃浩銘則指出,法援署表示法援不包括刑事藐視法庭案件,要求法官周家明下令署方酌情批出法援。周官叫各被告先申請法援,容後跟進。岑散庭後強調律政司明知一罪不能兩檢,卻「先落案後撤控」,屬政治檢控。

被捕影響畢業 要求賠償

此外,據悉至少9人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任何罪名。其中一名全身而退的被捕者黃顯力指出,他就讀公開大學電影系最後一年,因為被捕後要處理法庭聆訊,未能畢業,須重讀一科。他要求律政司支付學費、工作損失及律師費共7300元。

【案件編號:HCA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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