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深圳交通運輸委員會副主任陳惠港昨下午突宣布,從6時起,全市私家車全年限增10萬輛,其中2萬個針對電動私家車。「限購令」一出,由深圳多個部門組成的「執法隊」隨即封鎖部分提供銷售及售後服務的4S店,禁汽車交易。面對「突然之舉」,有市民質疑,在依法治國的當下,地方政府突推限購、限行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是否經得起考驗。 深圳市29下午5時40分突然舉行新聞記者發布會,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拋出「限購令」,同時公布「限外」方案。多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封鎖部分汽車售賣店。繼北京、貴陽、上海、廣州、天津、杭州等城市後,成為中國第8個實施機動車「限牌令」的城市。 大會上宣布,深圳市小汽車增量指標暫定每年10萬個,視道路承載能力和大氣環境保護需要等適時調整,其中有50%以抽籤形式分配、50%以競拍形式分配。電動小汽車亦在限購之列。大會解釋,「限購令」的出台是由於深圳市機動車增速太快,道路出現飽和[象及空氣污染問題愈來愈嚴重。目前,全市機動車保有量超過314萬輛,近5年增長率為16%,單今年就新增約55萬輛。 另外,大會又宣布了「限外令」,福田區、羅湖區、南山區、鹽田區四個行政區域內的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間(上午7時到9時,下午5時半至7時半)禁止非深圳核發機動車牌載客汽車通行,港澳車牌車輛可獲豁免。 有業內人士分析,對於城市管理部門而言,在城市規劃滯後、路網建設跟不上需要的情況下,實施限購限行可以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限購限行或將成為愈來愈多城市的「常態」。有專家表示,不管限購限行措施如何升級,都不是治堵的根本辦法,只能是一個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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