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器官捐贈無遺愛病人
確認疏漏 程序複雜
(多倫多18日加新社電)加拿大健康資訊研究所(Canadian Institute for Health Information)周四發表報告說﹐數千加人等待救命的器官移植﹐但臨牀可捐贈器官者﹐僅三分之一實現捐贈﹐很多潛在的捐贈者被忽視﹐或無法通過複雜的捐贈程序。而另一方面﹐大量病人在等待合適器官的過程中死亡。
研究所醫療系統分析主管莫里斯(Kathleen Morris)說﹕「根據極為保守估計﹐我們發現﹐臨牀可捐者只有三分之一真正捐出器官。」
報告說﹐遺漏的捐贈者中﹐包括60歲以上離世病人﹐還有無望復原的腦損傷病人﹐這些人在心跳停止後被宣告死亡﹐被稱為「心跳停止後的器官捐獻」(donation after cardiocirculatory death)﹐簡稱DCD。
研究所指出﹐逾4,600名加人在等候名單上﹐等待腎臟?肝臟或其他器官移植。根據最新統計數據﹐2012年有2,124宗器官移植案例﹐但256人等不到合適器官而死亡。
報告發現﹐魁省符合臨牀捐贈資格的去世病人﹐捐器官比例最高﹐達到21%﹔草原省比率最低﹐只有10%至11%。
過世捐贈者每人平均提供3個可用器官給受益者﹐那等於說﹐如果更好確認捐贈者﹐助其順利通過器官捐贈程序﹐將有3,577個器官可供移植。此外﹐去世病人也能提供器官組織﹐例如眼角膜?皮膚與骨骼。
捐贈者無年齡限制﹐只要器官健康。比如在安省﹐迄今最年長捐贈者為93歲。
魁省接受60歲以上人士捐器官的比率最高﹐達34%﹐阿省與緬省比例最低﹐僅9%。
除了救命﹐器官捐贈也可改善受益病人的生活質素、延長壽命、減少醫療系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