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坐逾10年冤獄終獲釋
臉毛當頭髮入罪 法官當庭道歉

[2014.11.29] 發表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男子12年前捲進一宗槍殺案﹐因毛髮證據判定一級謀殺﹐蒙冤入獄10餘年。法官周五裁定﹐由於案件有新的毛髮證據﹐控方撤銷原本控罪﹐交法庭重審。男子同日恢復自由身﹐百感交集。

控方隨後說﹐該案沒有重審的意義﹐它不會提控。早在1年前﹐加拿大最高法院一致通過﹐男子海伊(圖,Leighton Hay)的案件重新審訊﹐因為有新的毛髮證據。

海伊和家人周五到庭聆訊﹐高等法院麥克馬洪法官(Justice John McMahon)當庭道歉﹐司法系統耗費這麼多年糾正。

律師說﹐少年海伊有精神問題﹐又是明顯的黑人少數族裔﹐屬於「弱勢」社群﹐警察妄下結論。2002年7月6日﹐51歲的社區名人莫爾(Colin Moore)在怡陶碧谷的夜總會主持籌款活動﹐大約凌晨1時13分﹐兩名男子持槍闖入夜總會﹐為服務費爭議開槍﹐殺死莫爾。

警方很快確定槍手尤尼克(Gary Eunick)的身分﹐他的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

檢察官指出﹐當年19歲的海伊是協助尤尼克的留長髮共犯。唯一的問題是﹐警方逮捕他的時候﹐他差不多禿頭。

海伊的一級謀殺案在2004年審訊﹐檢察官說﹐槍擊案後﹐他馬上回家剪髮﹐去掉頭髮。

陪審團裁定他一級謀殺罪成﹐安省高等法院拒絕他上訴申請後﹐冤獄辯護協會介入﹐要求鑑證法醫化驗﹐結論他家浴室發現的毛髮不是他的頭髮﹐而是臉部毛髮﹐推翻檢察管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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