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街頭藝人被視資產
街頭藝人在台灣被視為重要「藝術資產」,透過街頭藝人,民眾更易接觸到形形色色的藝術,都市街頭也變得更絢爛多姿。而香港旺角西洋菜南街的行人專用區,亦曾是街頭藝人表演的「藝墟」。但台港街頭藝人同樣存在管理問題,在台灣,向街頭藝人發牌已實行多年,台北市共頒發出約1100組街頭藝人牌照。
台北街頭常可以看到殘障人士吹笛,也有活力四射的年輕人表演舞蹈,勇敢表達自己,有人甚至被星探發掘走上演藝之路;還有人平日返工,周末三五知己組成團隊,尋一處放鬆又能滿足表演慾的舞台。
被譽為「台灣街頭藝人教父」的張博威,在2003年組織了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積極為街頭藝人爭取表演空間與權益。如今,他經常獲邀率領出色的街頭藝人去世界各地演出,表現突出的街頭藝人,甚至成為一些縣市政府和商業機構舉辦活動及晚宴時獲邀表演的常客。
被指擾民 港縮藝墟時間
想做街頭藝人並非簡單的事,街頭表演要考取牌照。張博威表示,因為街頭藝人要在公共空間表演,所以必須通過嚴格審核,「考試通過率在20%以下。有的手工藝表演,因為容易和流動攤販混為一談,通過率甚至低於1%」。不過他表示,「考證難」並未打壓街頭藝人的積極性。
而在香港則是另一種的結果,在去年11月常有街頭藝人表演的旺角行人專區,經香港油尖旺區議會決議,由原本一周開放7天減至僅開放周六、日和公眾假期,主要原因是街頭藝人表演被指擾民。有街頭藝人移師附近天橋繼續表演,但被檢控。在表演時間受限後,旺角的街頭藝人銳減,該次的決議被批評「趕絕年輕人的謀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