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東弒母案華漢裁不宜受審
精神狀況欠佳 押回羈留病房
【明報專訊】溫哥華省級法院法官昨日裁定,涉嫌於今年4月於溫東住所殺死母親及傷害19個月大女童的華裔被告蕭嘉智,其精神狀態不適合受審。
33歲華裔男子蕭嘉智,昨日上午親身出庭應訊。他未有鎖上手銬,身穿深藍色運動服及白色布鞋,頭髮較長而沒有整理,顯得蓬鬆。他不用坐進犯人欄,被安排坐在辯方律師貝格(Fiona Begg)旁,全程表現冷靜,大部分時間低頭,沒有如以往般主動發言或舉手,亦未與律師有任何交流。一名女親友到場旁聽。
被告沒法理解訴訟程序
法官昨日聽取一直負責蕭嘉智個案的精神科專家提交的評估報告,以及一名負責本案的主要探員作供。最後裁定被告現時的精神狀況不適宜接受審訊,沒法理解訴訟的程序及最終的後果,而他亦沒有能力自辯,因此要求安排他繼續入住醫院的羈留病房。同時,法院將等候聯邦覆核局在90日內,確認法官的裁決。
檢控官唐納利(Michaela Donnelly)於審訊結束後特別向法官提出,為保障被告日後的法律及訴訟權益,以及其家屬的私隱,要求禁止報道所有呈堂證供等細節,並正式申請傳媒禁制令,最終獲法官接納。
案情指被告蕭嘉智涉嫌於4月14日,在溫哥華東區一個柏文單位內,斬死63歲母親,並傷及當時在場的19個月大女童,蕭最後遭警員開槍制伏。他被控一項二級謀殺及一項企圖謀殺罪名,被捕後一直還押醫院羈留病房。他之前曾多次出庭表示毋須律師,又指自己有精神病紀錄,並堅持要求自辯,最後法官需要頒令為他安排律師,以確定他是否適合接受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