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市撥款千萬推廣文藝
華語說明會闡釋申請辦法

[2014.10.26] 發表
左起:溫市藝術文化政策議會諮詢委員司徒順、大溫中華文化中心文物館經理張玥、溫市政府文化規劃員杜嵐德與梁亦詩。(王學文攝)

【明報專訊】大溫中華文化中心昨日與溫哥華市府文化服務處,聯合舉辦溫市文藝資助政策華語說明會,吸引了近百名本地華語藝術團體及社區組織代表參加。市府工作人員表示,溫市每年向非牟利文化藝術組織投入1,000萬元的資助,希望華裔社團了解有關政策,能夠得到更多政府資助。

溫市政府文化規劃員杜嵐德說,溫市文化撥款的資格要求有10項,1﹕在申請截止日期前,機構必須正式註冊為卑詩省非牟利機構滿6個月;2﹕機構內有投票權的理事沒有擔任任何受薪職務或者接受酬勞;3﹕機構註冊或舉辦活動地點必須在溫哥華市境內(不包括卑詩大學);4﹕承諾向溫哥華居民提供藝術和文化活動機會,不因宗教、種族、性別、年齡、性取向、語言、殘疾或收入而排除任何人;5﹕項目必須有其他經費來源;6﹕提供獨立完成的最近一個年度的財務報表;7﹕如果以前曾收到市政府文化處的資助,必須先完成該項目,並提交報告;8﹕一年中不能同時申請項目資助、運營資助或社區藝術發展資助。每個機構每年只能申請一項資助,申請僅一次;9﹕項目或同一項目的不同階段,資助的重複申請者必須已經完成上一個資助的項目並提交報告且被市政府通過;10﹕溫哥華市政府對每一個項目的資助不超過該項目總預算的50%。

大溫中華文化中心文物館經理張玥表示,舉辦這次華語說明會是希望幫助華裔文化藝術組織了解市府的資助政策,增強與政府的溝通,從而推動文化及藝術項目。她表示,只要第一次申請成功後,政府就對該團體有所了解,以後申請資助也相對容易得多。而針對有些申請失敗的個案,她認為有幾個原因:一是有些團體出現財政赤字;二是缺乏相關專業人才;三是文化藝術活動不夠專業等。

另外,她還建議華裔組織的文化藝術活動盡量使用英文,這樣才可以面向所有居民,才能符合申請政府款項資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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