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職務之便下賊手 溫機場安檢認偷旅客財物
[2014.10.24] 發表
(列治文23日加新社電)一名前任溫哥華機場保安檢查員,承認多項偷竊罪,法庭昨召開判刑聆訊,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入獄四至六個月。
任職機場安檢人員的魯文斯基(Yuriy Ruvinskiy),今年8月承認八項盜竊罪名,判刑聆訊昨天(周四)於列治文省級法庭舉行。檢控官尼爾森(Gerri-Lyn Nelson)表示,被告知法犯法,於今年二至三月期間犯案多達28次,違反誠信,理應判處監禁。
控方在庭上播放監察錄影片段,顯示被告多次疑巧妙手法(Sleight of hand),偷取乘客的錢財物品,包括手提電話等。控方認為要重判被告入獄,才能起到阻嚇作用。由於被偷者都是旅客,無從歸還失物,同時也難以估計偷竊金額總數。
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四,屆時再決定辯方提出判刑建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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