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定格﹕體育普及化 精英化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在2001年4月成立體育政策檢討小組,負責全面檢討政府的體育政策,並於2002年發表題為《生命在於運動》的檢討報告書,首次提出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三大原則。為達到此目標,政府成立多個委員會,根據實際情G逐步增加投入資源,推動體育發展,但之後未有就三大原則檢討。現時體育發展仍面對不少問題,例如硬件不足、個別項目缺乏支援、運動員保障和退役後生活等問題都有待解決。
◆體育普及化
《生命在於運動》報告列出其中一個策略目標為「在社區建立熱愛體育的文化」,即體育普及化。世界衛生組織建議18至64歲的成年人每周進行最少150分鐘的中度運動,5至17歲的學童則每天應累積60分鐘的中等至強度的運動,有助改善肌肉及心肺功能,保持骨骼健康及控制體重等。不過2011年進行的社區體質測試計劃發現,兒童及成人的體能活動量,分別只有51.8%、42.3%達每星期3日、每日達30分鐘中等或以上體能活動的基礎指標。
香港單車運動員李慧詩在2012年倫敦奧運奪得銅牌,表示期望獎牌有助鼓勵全民運動,「每種運動都可以學到不同的東西,希望日後大家更重視體育發展,更多人投身運動」。現時政府利用不同的方法在各層面推動體育普及﹕
1. 學校層面
.列入學習重點 培養健康生活模式
教育局制定課程學習宗旨時,將「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作為其一重點。課程發展議會建議,小一至中三應分配總課時的5%至8%予體育發展學習,中四至中六則不少於總課時的5%。學校亦應透過舉辦運動會、校隊訓練及比賽和興趣班等,培養學生的運動興趣和潛能,建立健康生活模式。
.學生運動員資助先導計劃
政府與香港學界體育聯會合作,由2013/2014學年起推行「學生運動員資助先導計劃」,支援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學生,資助他們個人體育裝備、訓練及比賽的交通費用,及校隊訓練的教練費,每人每年最多3000元。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在網誌上表示,至2014年7月共363間學校參與,下學年亦會繼續。
.運動成績為升學加分
現時報讀中學或大學,在體育方面有傑出成績者或有優勢。例如大學聯招申請,部分院校明言特別考慮取錄傑出運動員、有傑出運動成績可獲加分。
2. 社區層面﹕全民運動日及全港運動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自2009年起每年8月舉辦「全民運動日」,當日市民可以免費享用大部分政府康體設施。2014年全民運動日,康文署轄下多個泳池免費開放,全日吸引逾11.5萬人次入場,10個泳池在下午更一度滿額,另外體育館主場使用率超過97%,近20萬人使用免費開放的康樂設施。
另外,體育委員會自2007年起每兩年舉辦以18區為參賽單位的全港運動會,目的是提供更多體育參與、交流和合作的機會,鼓勵市民積極參與體育運動,提升地區體育水平並增加市民對居住地區的歸屬感。首屆有1200名運動員參與,2013年第四屆則有3100多名運動員參與8個體育比賽項目。第五屆港運會定於2015年4月25日至5月31日舉行。
3. 提升社區體育設施
自2007年至2014年初,政府表示合共完成價值超過100億元的建設或提升工程,例如觀塘及維多利亞公園的泳池於2013年完成重建工程後重新開放。2014年正在興建的體育設施包括位於沙田第14B區、元朗第3區和青衣第4區的室內體育館。
◆普及化面對的問題及爭議
立法會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於2014年3月提出「評估『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政策的成效,制訂長遠體育政策」的議案,引用新世紀論壇一個調查的數據,顯示各有58%的受訪者認為政府在推動體育普及化、精英化的工作做得不足夠;另有47%受訪者認為盛事化的工作做得不足夠。政府推動體育普及化面對以下問題﹕
1. 場地預訂機制有漏洞
申訴專員公署2012年調查康文署體育設施的預訂和使用情G,發現場地預訂制度存在漏洞,以致出現炒賣場地和預訂場地困難等問題。
2. 設施分配不均
根據康文署2012至2013年的年報,部分康體設施如草地滾球場、壁球場使用率較低,分別只有31.1%、57.4%,而天然草地球場及欖球場的使用率則達98%及100%。香港教育學院和智庫Roundtable 2012年一項調查指出,近四成受訪青年認為公共運動設施不足。以單車運動為例,近年港隊在國際賽成績出眾,吸引更多香港人參與,但本港單車徑不足,不少踏單車人士要在馬路與汽車爭路,結果意外頻生。
3. 政府體育規劃未與時並進
浸會大學體育學系副教授雷雄德撰文指出,政府根據已規定的人口標準,在每區提供康樂設施予市民使用,但現有的規劃康樂活動準則是基於1995年的情G訂定,但至今港人康樂模式已有明顯轉變。而且18區的人口分佈與特徵、地理和空間有所不同,舊有的單一體育設施規劃準則,未必能滿足各區的不同需要。雷雄德認為港府有必要緊貼體育文化的進展,並落實一套未來10年或更長遠的體育規劃。
◆政府回應
1. 杜絕炒場
為防止有人預約場地再炒賣,康文署宣布2013年6月18日起把各康體設施原本30天的預訂期縮短至10天,目的是減少「炒場」者轉售場地的時間,足球場後補免費用場制度於同年12月18日起正式取消。康文署2014年又宣布於4月起收緊安排,同一類體育設施,同一天的繁忙時段內每人只能預訂兩小時。
2. 靈活運用場地
康文署稱會因應情G開放使用率較低的設施作其他用途,如將壁球室用作乒乓球室、美式桌球室等,只要不影響設施原來的設計,亦將容許使用率較低的網球場舉行非指定的活動如太極及健身操。
3. 超級單車徑
政府斥資22億港元興建貫穿新界東西、全長82公里的「超級單車徑」,把現有的單車徑全部連接。不過,此2010年開始動工的工程涉及多個部門,加上沿路部分居民反對,工程一拖再拖。2014年政府向區議會透露正式放棄馬鞍山至西貢路段,令超級單車徑在馬鞍山「斷尾」,餘下路段預計於2017年完工。
4. 發展啟德體育園區(詳見頁8)
體育精英化
政府推行「精英運動項目計劃」,每兩年評核各運動項目運動員於海外賽事的成績,達到國際水平的項目,可獲政府4年資助。運動員可使用香港體育學院的科研、醫療及飲食住宿等支援。現時精英運動包括羽毛球、單車、乒乓球、滑浪風帆等項目。
◆精英化爭議
1. 獎牌至上
精英項目之一滑浪風帆的前港隊成員陳敬然任運動員期間,獲得足夠的財政和訓練支援,但承認非精英項目的運動員往往面對資源不足問題,均要想盡辦法在有限資源下訓練備戰,然後在比賽中全力爭勝,才有望獲資助。《明報》社評認為,精英制有利有弊,優點是賞罰分明;缺點是獎牌至上,運動與成績直接掛u,部分項目(如足球)雖有龐大群眾參與基礎,但由於「交不出成績」,只能獲得有限資助,不少二三線運動員因缺乏支援而不得不放棄運動生涯。政府應繼續投放資源培訓更多精英運動員,但更應該投放資源改善設施推廣運動;爭取獎牌固然重要,方便市民做運動更加重要。
2. 精英運動員差別待遇
短道速滑運動員呂品韜是2014年俄羅斯索契冬季奧運港隊唯一代表,回港後他稱賽前多次提出要求隊醫同行,但被港奧委會以「港隊名單已滿」為由拒絕,而獲安排隨團的港奧委代表卻沒有關心他的訓練,有電視台採訪才出現,他認為本港支持冬奧運動不足。呂品韜期望外界多些重視冬奧運動,明白運動員的需要。浸大體育學系教授鍾伯光說,運動員如李慧詩、李麗珊等開首亦非在港受訓,本港地方不足以興建多樣運動場配合各種運動,要培訓精英運動員,應提供足夠資源及獎學金保送外國受訓。
3. 運動員退役後得不到照顧
全職運動員要花大量時間練習,收入或無保障,而成績較次者往往難以維持生計而被迫放棄運動。而且運動員生涯有限期,退役後失去政府資助,生活或無保障。前港隊跳水選手俞越表示,他取得奧運參賽資格之前,所有出賽及訓練費用全部均自行負責,見過有隊友因經濟問題而退出,批評政府對運動員支援不足。其實香港體育協會暨奧林匹克委員會坐擁1.7億元信託基金,推動體育發展,過去5年不曾動用,俞越表示不知有此基金,亦不知基金功能,希望港協可增加透明度。
◆政府回應
政府近年推行「體育大使計劃」,讓運動員在退役後3年內做體育大使,到中學推廣他們所屬的體育項目,月薪約1萬元。民政事務局和11間大專院校達成共識,讓運動員可在升讀大學時接受體育訓練,更可於退役後繼續學業。2011年,香港體育委員會肯定體院提出的「dual career」方向,即體育與文化教育並重,體院安排運動員接受全職訓練,又為他們安排文化課程,兼顧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