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打工仔﹕應由高收入者繳稅
[2014.08.21] 發表
【明報專訊】26歲的歐陽卓明任職醫療用品銷售工作,月入2萬元,每月有供養父母,自己除強積金外亦要為保險供款,並計劃進修。他認為20多歲的年輕人最需要現金,無論進修、買樓或結婚,「供多樣疪褶d」,只會減少現金流,而且港大老年金方案持續性成疑,到自己退休之齡都未必享受到。
他認同政府應該有安老扶貧政策,但認為月入2萬便要付最高稅額不合理,應向較高收入者埋手,如月入5萬元才開始繳交較合理。
(鄧宗弘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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