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與許談顧問合約不和
拒納許意見 西九堅決伙長實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利益案昨續審。控方讀出郭炳聯被捕後,其代表大律師交予刑事檢控專員的抗辯書,揭出郭炳湘和許仕仁早於2002、03年討論許的顧問合約時已不和,相信是許不滿條款嚴苛。許當上顧問後,建議新地勿與長實合作發展西九,以免影響集團形象,但郭炳湘沒有接納建議,堅持與長實合組財團「活力星」。
郭炳聯抗辯書揭出
代表控方的英國大律師Louis Mably昨讀出該70頁的抗辯書。抗辯書指出,郭炳聯除聯署過一張支票外,在積金局續租國金一期辦公室、許免租使用國金辦公室,以及許免租入住禮頓山等事上均無參與。
抗辯書又稱,政務司長難以被籠絡,因所有地產項目均經公開競投或投標委員會,政務司長難影響結果,又指香港過去10年急速發展,政府從中獲益。撰寫該抗辯書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他「天真地」認為政府、包括政務司長,需要新地多於新地需要政務司長。麥又稱,許任公職期間沒有一「微秒」有任何決策對集團或郭炳聯有利。麥又舉例,許任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期間放棄單一財團發展,令新地損失5000萬元。
麥又形容許是熟練的管理人,精明且有政治智慧,在政商界備受尊重,郭家自80年代一直留意許仕仁,希望羅致許為顧問。2002年中,郭炳湘開始與許討論顧問合約。合約談判於2003年SARS期間繼續,但不知什麼原因,至當年6月底許離開積金局仍未解決。郭炳聯相信當時郭炳湘和許已有摩擦,並指可能由於許認為部分條款過分嚴苛,如許向第三者提供服務之得益歸新地、兩年期合約但解約要6個月通知等。郭炳聯指當時金管局總裁任志剛年薪900萬元,認為許獲700萬元合理。
2003年下旬,許指已收到其他工作聘請通知,又指希望辦公室和住宅免租。翌年年初,新地意識到需果斷行動,否則許或不再談判,遂由郭炳江接手,先取消嚴苛條件,開出450萬元年薪及免費辦公室等條件(見表)。郭炳江及許或就禮頓山單位另有協議,但郭炳湘認為20A單位租金可免租,但不能在會計帳目中記錄為顧問費,20B則不能免租或當顧問費計算。郭炳聯認為,由於郭炳湘與許不和,導致禮頓山單位安排有變。稍後郭炳江決定20B租金由他和郭炳聯共同承擔。
揭許曾理西九 有異前證供
庭上證供早前指許曾說出任新地顧問時未曾插手西九文化區。不過,抗辯書披露許仕仁擔任新地顧問時,曾就西九項目向郭氏兄弟給意見,建議新地不要與長實共同提交計劃書。許指自己熱愛文化藝術,在藝術節協會、國際電影節、交響樂協會等有職務,認為新地可自行提交計劃書,由他處理項目的文化部分。許指由新地和長江合作會令公眾誤以為西九又是地產項目,由兩大地產商聯手分享利潤。郭炳聯當時對許具洞察力的見解留下深刻印象,但最終郭炳湘堅持和長實合組「活力星」。
【案件編號:HCCC98/14】
明報記者 張煒明 謝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