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客戶拒收信息 電訊商涉瞞新收費
【明報專訊】消委會今年首6個月接獲2162宗電訊服務收費投訴,較去年同期升17%,主要涉及約滿續約問題。
投訴人鍾小姐原使用60元流動電話連數據服務計劃,發現4至5月的月費激增,數據費達898元。電訊商解釋,其合約原於3月屆滿,因她「曾申請拒收電子信息」而沒有通知她合約到期及改動服務,包括數據為按量收費,但鍾表示沒拒收信息。
消委會稱,如電訊商隱藏向消費者提供重要資料,有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有關個案將呈報通訊局。
事主鍾小姐稱,並無拒收廣告,質疑電訊商鬼祟更改服務內容,她拒接受電訊商解釋。電訊商最終提出,鍾若願意續約15個月,數據費可減半。
新約生效日 未有免費數據
另外,電訊商續約的免費數據服務,遲於新約生效日期。投訴人麥先生,今年與電訊商續約,使用月費51元的通話連數據計劃,新約於1月31日生效。他於2月數據使月量低於計劃上限的400mb,數據費達898元。
電訊商解釋,麥先生的合約中,免費數據生效日期為2月24日,事前使用的數據要按標準價格計算。
但麥指出,當日答應續約後接獲確認短訊,沒列明個別服務生效日期,及後才得知可從上網查看個別服務生效日期。電訊商稱續約時已說明有關安排,但願意把數據費減至98元,麥先生亦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