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幕後推手下周四受審
【明報專訊】據《新京報》報道,下周四(14日)上午9時,朝陽法院將公開審理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涉嫌非法經營案。
同案被訴的還有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策劃總監和實際負責人的北京爾瑪天仙文化傳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爾瑪天仙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簡稱爾瑪互動公司)兩個單位,及曾分別擔任兩個單位媒介部主管、客戶經理的盧梅。
屆時,朝陽法院將對庭審情況進行微博播報。
兩公司有償刪帖成被告
檢方指控,被告單位爾瑪天仙公司自2008至2013年,多次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和發佈虛假信息服務,經營額共計人民幣531200元。在此過程中,楊秀宇全面負責該公司經營,並由其決策後指派公司員工從事上述活動。
被告單位北京爾瑪互動公司,自2012年5月至2013年,在楊秀宇決策下,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負面信息服務,並由盧梅負責聯繫他人刪除信息,收取刪除費用人民幣220200元。
檢方認為,兩被告單位無視國家法律,違反國家規定,為牟取利益,通過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其中,爾瑪天仙公司明知是虛假信息仍通過網絡有償發佈信息服務,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爾瑪互動公司情節嚴重。楊秀宇作為兩單位主要負責人,策劃、實施非法經營活動,是對二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盧梅直接參與實施爾瑪互動公司非法經營活動,是直接責任人員。
公訴機關指控,上述四方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楊秀宇曾策劃「別針換別墅」等,和盧梅是在2013年9月26日,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被批准逮捕的。
新華社去年8月20日報道,北京警方一舉打掉了在互聯網蓄意製造傳播謠言、惡意侵害他人名譽,非法攫取經濟利益的網絡推手公司爾瑪互動公司,抓獲公司員工秦志暉(網名「秦火火」)、公司負責人楊秀宇及公司其他4名成員。
媒體稱,警方調查中發現,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楊等人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其中涉及故意編造、散佈「7·23」動車事故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謠言、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及捏造、散佈、損害社會名人名譽等。
據了解,今年4月17日,秦志暉因誹謗罪、尋釁滋事罪,獲刑3年。
女高管被捕後微博還在轉發
去年8月,北京警方打掉了網絡推手公司爾瑪互動公司,控制了「秦火火」、「立二拆四」及其他4名成員。
8日,朝陽法院通報的公訴書中,首次曝光了該案中的女被告人盧梅。
通過網絡搜索,盧梅仍是微博加V用戶,名字叫「非洲涐最白」,也曾使用過「梅子」的網名。她在個人介紹上稱,曾畢業於某大學工商企業管理專業,2008年起在爾瑪互動工作,簽名為「營銷副總裁兼項目總監及媒介總監」。
「不要太努力想得到,因為有時候,好事會在你想不到的時候發生。」這是盧梅的簡介信息,至今顯示粉絲量達31萬,微博數量2,900多。她的微博最後兩次轉發是在今年的2月7日、1月27日。而盧梅已在去年9月26日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