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氏兄弟曾商聘陳德霖做顧問
炳湘質疑經濟差聘陳有何用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免租入住禮頓山等利益案昨續審。許被指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已暗中與郭氏兄弟斟介顧問合約。辯方文件昨透露,郭家一度有意聘請現任金管局總裁陳德霖,但郭炳湘質疑是否值得,更向胞弟郭炳江說不明白聘請陳有何用處。
炳湘稱許仕仁是謀士 有貢獻
郭氏三兄弟的秘書昨先後作供,確認郭炳湘、炳江及炳聯在文件上的筆[與簽名。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狀萬江儀,昨盤問1988至2011年擔任郭炳湘秘書的伍潔賢,呈上數份由她編製的信件,她確認部分地方有郭炳湘的字[。其中郭炳湘於02年就聘用顧問一事,向弟炳江發英文信評論許仕仁及陳德霖。郭炳湘指許仕仁是「軍師(strategic thinker),對我們有貢獻」,但說「現時正值經濟不景,我看不出聘請陳德霖的目的和用處」。
律師稱許上任前公司股份全轉海外
郭炳湘在信中又以新地旗下發展項目租金收入,類比聘用陳一年的成本。他指聘請陳等同西環香港商業中心一年租金、上環啟德商業大廈一年租金的兩倍,或尖東帝苑酒店商場3個月租金等。他共列出5個物業的租金收入,反問郭炳江「值得嗎?」。 萬江儀問上述文件是否顯示郭炳湘及郭炳江討論「從政府聘用某人,為新地或郭家工作」,伍回應其工作範圍未曾接觸此方面事宜。不過,萬江儀引用另一文件,顯示郭炳湘在聘用條款上多番提出意見(見另稿)。
許仕仁於03年8月正式離開積金局,但03年4月已由名下的高品質企業租用禮頓山6座20A及B室,至03年11月中才簽訂首份租約。處理租約的胡關李羅律師行前律師陳美莉昨被盤問,稱大業主如新地為求方便,慣常會累積多份租約,之後一次過簽訂並支付總合印花稅。
此外,許於05年6月底上任政務司長,上任前兩個月曾調動名下公司股份。許於03年起聘用的律師陳耀莊供稱,05年5月6日,他與許曾通電話。據陳的手抄筆記,許希望於05年6月準備好所有文件,更改名下公司德福企業的章程。該公司本由許氏夫婦同任董事和股東,陳指許希望改為可讓自己或妻子擔任單一董事和股東。筆記又指出,公司的所有股份當時已轉由巴哈馬註冊的高品質企業持有。
【案件編號:HCCC98/13】
明報記者 何偉 張煒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