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運亞洲鯉 倡最低罰1.5萬
【明報專訊】安省溫莎市一名國會議員擬提私人法案﹐以減少亞洲鯉魚對五大湖的威脅。他建議﹐違章者偷運亞洲鯉魚入境﹐個人初犯罰款1.5萬元、商戶初犯繳付罰金7.5萬元。
溫莎西選區新民主黨國會議員、邊境事務評議員馬西(Brian Masse)周三在沙尼亞說﹐他會把握第一時機﹐在眾議院秋季會期提出這項私人法案。
目前聯邦和省政府有20多項政策和規定﹐防止亞洲鯉魚入侵加拿大。但這些條款沒有系統﹐各省各施各法﹐罰款通常帶有主觀性質﹐由法官裁定。馬西說﹐他會提出的聯邦法案精簡和簡化全國各地的規定﹐那是「泛加策略」。他的法案包括﹕
•進口任何種類的侵犯性活鯉魚均屬非法﹔死鯉魚必須取出內臟﹐或「開膛破肚」。
•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可繳獲鯉魚﹐或立即將鯉魚送回原產國。
•增加罰款。
馬西說﹐在安省﹐目前進口亞洲活鯉魚屬非法。然而﹐冰凍的魚可以「復活」﹐甚至在48小時後重生。
馬西的私人法案建議﹐人們偷運亞洲鯉魚﹐初犯者罪名成立﹐個人罰款1.5萬元、商戶罰款7.5萬元。屢犯者個人最高罰款100萬元﹐商戶最高罰款400萬元。
馬西說﹕「它發出強烈信息﹐表示我們要嚴肅對待這事。」他說﹐人們接受目前的罰款額﹐當作生意成本。
今年初﹐阿爾伯達省愛蒙頓一間貨車公司、安省萬錦市名一貨車司機一共罰款7.5萬元﹐因為他們在安省貯存亞洲鯉魚。銀色、大頭的亞洲鯉魚對生態系統有很大威脅﹐牠們吞食大量浮游生物﹐破壞水生食物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