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高層涉貪170萬
透露招標機密被捕
【明報專訊】廉署昨日落案起訴電盈助理副總裁黃天華,指他涉嫌在4年前收受3筆合共170萬元的款項作為報酬,將公司投標的機密資料披露給一名科技公司唯一董事。黃天華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亦將轉介區域法院審理。
港電﹕招標採購程序嚴謹
電盈母公司香港電訊昨日表示,全力協助廉署的調查工作,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港電表示,已執行一套嚴謹的採購及招標程序,確保購買的設備在技術上符合高服務標準以及競爭力。
廉署昨日發出的新聞稿指出,現年53歲的黃天華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助理副總裁,被控3項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負責採購技術產品
被告於案發時負責監督電訊盈科內4個專責寬頻網絡設計與發展部門的其中一個部門,上述部門需採購技術產品,並邀請供應商提交標書。
控罪指出,被告黃天華涉嫌於2010年年7月至2012年年2月期間,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3筆分別為50萬、70萬及50萬元的款項,作為向一名科技公司唯一董事兼股東提供電訊盈科機密資料的報酬,以便後者及或其公司競投電訊盈科的合約。
廉署接獲電盈轉介調查
廉署早前接獲電訊盈科轉介的貪污投訴,電訊盈科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