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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規管手機收費新例生效
保障消費者 接受投訴

【明報專訊】加拿大廣播及通訊管理委員會(CRTC)的無線通訊從業新守則周一生效﹐為超額手機數據和漫遊收費設置上限﹐保障消費者。新守則適用於所有在周一和以後簽署的新合約。

15天內取消新合約 不需付費

新守則容許個人或小商戶無線通訊客戶﹕

‧如果不滿意服務﹐可在15天內取消新合約﹐退還手機﹐不需付費(客戶不得超出使用量)﹔

‧在合約期間﹐可拒絕修改合約重要條件﹐包括改變服務和服務價格﹔

‧淺白文字簡介服務﹐包括提供資訊﹐解釋何時﹑為何收取額外費用﹔

‧客戶在國外漫遊﹐應發通告給他們﹐列明語音服務﹑文字短訊和數據使用的收費率﹔

‧用戶的數據使用量超出計劃上限﹐每月收費最多50元﹔

‧每月漫遊費最多收取100元﹔

‧客戶以固定合約購入折扣價手機﹐可在90天後解鎖﹔手機以正價購買﹐可馬上解鎖﹔

‧如果遺失手機或手機被盜﹐可停止手機服務﹐不用付費﹔

‧「無限」服務不用額外付費。

合約在兩年內取消﹐新守則限制服務商收費﹕

‧手機用戶以固定合約買入折扣價手機﹐如要取消合約﹐服務商最多收取相當於折扣價的費用﹔

‧手機沒有折扣﹐最多收取50元費用﹐或餘下合約期最低月費的10%。

廣播及通訊管理委員會在其網站介紹一種計算機﹐協助消費者計算需付取消手機收費。

廣播及通訊管理委員會表示﹐顧客擔心業者不守新守則﹐應先與電訊商解決問題。如果解決不了問題﹐可向電訊服務投訴專員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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