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阿博斯福警方自2010年起,至今共對逾四千名駕車時使用電子器材的分心司機發出告票。經統計發現,年齡介乎31至40歲的司機被告分心駕駛佔總數三成,是各年齡層之冠,顯示駕車時使用電子器材,主力並非只有年輕司機;而年紀最大的分心司機達80歲。 該市警方發言人麥克唐納(Ian Macdonald)表示,警方從2010年1月1日至今,向涉及駕車時使用手機等電子器材違例司機發出的告票共4025張,平均每年發出逾千張此類告票。 警方更對發出的分心駕駛告票進行了統計,當中31%違例告票發給30歲或以下的年輕司機,69%發給30歲以上司機。這個統計資料正好打破分心駕車只是年輕人問題的觀點。 若以年齡組合計算,市內收到分心駕駛告票最多的是介乎31歲至40歲的司機,達30%。至於21歲至40歲的年齡組合,違例者數目接近58%;而市內接獲違例告票的最年長司機是80歲。 麥克唐納稱,統計資料清楚顯示,駕駛車輛時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一心多用導致的行車危險,是所有年齡司機均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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