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溫哥華警員被指徇私,向兇嫌親戚教路如何迴避兇殺組調查,以及提供敏感警方情報。但該名警員不服撤職裁決,要求公開聆訊,案中更多細節也因此披露出來。 根據《Times Colonist》報道,涉案警員為托德(Stephen Todd),他被指洩漏警方查案內情,已經被判罪成。 他涉及2001年橡樹灣(Oak Bay)男子帕德摩爾(Owen Padmore)被殺案。案中嫌犯與托德是表親關係,托德亦承認在2010年7月與這位表親疑犯會面。托德通過職位的方便,查閱探員所取得的資料,並將之轉告兇嫌。在2010年9月,托德再次與這位表親兇嫌會面,並向他提供迴避調查的技巧,包括如何避開電話偷聽與監視。 托德得知自己因為違反操守而被調查時,他撤回先前向兇殺案探員提供的證據。他在2011年被勒令行政停職,至今仍是停職停薪。托德當警員已經有13年。 他違反操守一案交由新西敏警察局長瓊斯(David Jones)主導調查。調查結果在上個月公布,托德徇私腐敗(corrupt practice)、造假(deceit)、疏忽職守(neglect of duty)、不正當洩漏資料(improper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以及操守錯誤(discreditable conduct)等指控成立,瓊斯建議將他撤職。 多項指控成立 但托德不服撤職判決,向警察投訴專員(Police Complaint Commissioner)申訴,要求展開公開聆訊。該案的更多細節也在警察投訴專員的聆訊通告中披露出來。 兇案的死者是31歲的帕德摩爾。案情透露,在2001年12月10日,帕德摩爾探望在橡樹灣的母親,外出返家後頭部有傷,由媽媽召喚救護車將他送院,延至第二天,帕德摩爾死在醫院內。橡樹灣警方其後拘捕當地一名38歲男子,並準備控告誤殺罪名。但因為某種原因,檢控官最後沒有批准檢控。橡樹灣警察總長Mark Fisher曾經埋怨托德的所作所為妨礙了調查。目前該兇殺案的調查仍然繼續,仍然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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