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警警告,賣仿表如遭定罪,最高可罰至100萬元,或是最多5年的監禁。而有知識產權律師認為加國的仿表問題已失控。 皇家騎警卑詩警區聯邦警務重案及有組織犯罪部門發言人龐德(Duncan Pound)透露,對於打擊仿冒商品的優先順序,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進行分類。例如可能危害市民健康的山寨藥品及山寨食品為最高優先,之後便是嚴重危害經濟的山寨名牌商品。仿表和仿冒名牌手袋相同,都是警方嚴打的目標。雖然在加國持有仿表並不觸法,但警方可以扣押市民所持有的仿表作為作為證物。 加國知識產權及反盜版專家利普吉斯(Lorne Lipkus)則對本報表示,加拿大目前仿冒名表已經「氾濫成災」,互聯網上隨時都能看到許多販賣仿表的商家。「如果有人想在加拿大買某一個品牌的特定型號仿表,我不相信這會是困難的事。」 他批評加國政府及執法單位對於打擊仿冒名表並未表現出積極態度。 加拿大反盜版網絡(Canadian Anti-Counterfeiting Network)主席愛德華茲(Wayne Edwards)認為,加國對於版權安全的撥款不足,造成一些翻版品很容易走私進入加國。他稱國會在8月休會,因此與反盜版有關的法案並未通過,希望國會新會期能再度討論相關法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