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音樂人雷頌德去年底駕電單車時涉與寶馬私家車碰撞,電單車失去平衡,雷連人帶車倒地傷及腰部,雷被票控不小心駕駛昨受審,他被裁定表證成立。雷頌德在庭外表示腰傷已痊癒,現有時仍會騎電單車。 涉駕鐵騎與私家車碰撞 任公司董事的私家車車主R.W.Angerer供稱,去年12月14日,他駕寶馬私家車沿觀塘道以時速40至50公里行駛,打算轉入偉業街,突然聽到車子被撞了一下,再發現私家車左側鏡被撞至向內摺曲,但他不知車子哪一部分被撞。他停車後發現雷頌德及其駕駛的電單車倒在地上,電單車尾車牌損牷A雷當時清醒。他指電單車從沒在私家車前方出現,但他不知電單車從何方駛至,其後警察到場。 代表雷的大律師許卓倫指出,寶馬司機根本看不到電單車從何而來,而且私家車左側鏡被撞至向內摺曲,理應是私家車撞到電單車,而不是電單車撞到私家車。另外,雷的腰部受傷,被送往聯合醫院治理,獲3日病假,但私家車車主沒受傷。許又指私家車車主曾向警方稱他當時時速為60公里,與他在庭上供辭不符,質疑他是否可信,案情亦有疑點。案件今裁決。 【案件編號:KCS100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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