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因涉及多宗偷拍性侵案件而被封為「富少淫魔」的李宗瑞,在逃亡23天後於去年8月24日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至今;全案經審理後,台北地方法院在周二(3)日上午11時做出判決,認定強制性交犯行確定,判刑18年6個月,妨害秘密部份,3年10個月,共計有期徒刑22年4個月。 據今日新聞網報道,李宗瑞案自去年爆發後即引起社會輿論爭議,有人嚴厲譴責其不法犯行,但也有人冷眼旁觀認為都是女生拜金惹的禍;在檢方偵辦,李宗瑞對其相關犯行皆推稱是夜店文化所致,並全盤否認有強制性交不法行徑,但未獲檢方採信,仍舊依據影片內容,認定有34名女子遭偷拍,其中30人更慘遭迷姦。因此,對李宗瑞求刑30年。 而根據檢方統計,李宗瑞所涉及30件迷姦犯行,分別都是發生在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之間,其中2011年6月到9月間還密集犯下15宗性侵案件;對於為何在此期間會密集犯案,檢方推論,應該是玩過火了,以至於使李宗瑞食髓知味接連將被害女子帶回家中迷姦性侵。 另外除了有多名被害女星牽涉其中外,李宗瑞案也意外讓父親元大董座李岳蒼精彩的感情生活曝光;甚至連逃亡期間還是窩藏於父親紅顏知己陳美蘭位於台中家中,最後更是由陳美蘭親自護送李宗瑞北上台北地檢署投案,以至於陳美蘭也被檢方依藏匿人犯罪嫌起訴,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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