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同事恐嚇精神受創 教師索償學校敗訴
【明報專訊】上水風采中學男教師早前就6宗校園事件,入饇炾鴘k院提出僱員補償申索,包括聲稱一名女教師曾「刑事恐嚇」要「整蠱」及「殺死」自己,又提到自己被儲物櫃上的物品弄傷頭。區院法官前日頒布判辭指出,涉事女教師曾說「我要整蠱你(男教師),我整蠱鬻A好耐啦」,認為她是藉有關言論,強調自己無意圖陷害對方,裁定男教師就其中5案敗訴。法官接納男教師被儲物櫃上物品弄傷頭,下令校方支付300元醫療費。
本案申請人為現年47歲的Chan Man Sau(譯音陳文壽);答辯人為風采中學(教育評議會主辦)法團校董會。區院法官陳錦泉頒布判辭提及,申請人自2009年10月在風采中學擔任體育及數學教師。
判辭披露,申請人聲稱4宗校園事件令他承受「精神創傷」,其餘兩宗分別令他「下腰背撞傷」和「頭部受傷」。就其中一宗「精神創傷」事件,申請人稱同事陳老師2018年12月缺席羽毛球學會活動,之後兩人討論事件,其間陳老師表示要「整蠱」及「殺死」他,質疑對方受其他同事指使陷害他。
官:申請人誤解同事安撫話語
陳官引述申請人偷錄的對話,陳老師曾向申請人說「我要整蠱你,我整蠱鬻A好耐啦」,又說「如果我要整蠱你儭隉A我一早殺鬻A」。陳官分析,陳老師只是想指出,若她真的想害申請人,便早已得逞,從而安撫申請人。陳官認為,陳老師並非故意要害申請人,裁定她沒在對話中恐嚇,判申請人敗訴。
在校受傷勝訴 獲300元醫費
至於申請人獲裁定勝訴一案,申請人稱2019年1月某日,他在校內男更衣室儲物櫃取物品後上鎖,感覺難以抽出鎖匙,遂以身體貼近櫃門施力,終被櫃門突出的男性圖像牌弄傷頭。陳官表示,申請人在意外發生後不久,把頭部受傷圖片及醫生紙傳送給校長,接納申請人的說法,裁定校方須賠償300元醫療費,校方亦要就事件向申請人支付訟費。至於其餘5宗申請人獲判敗訴的案件,陳官裁定申請人須就該5案向校方支付訟費。
【案件編號:DCEC 2171-2172/2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