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可負擔出租住房存量
「裝修驅逐」附例下周生效 業主促設欠租期限防租霸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項防止業主以裝修為名、進行不必要驅逐以提高租金的附例將於7月31日生效。有華裔業主稱,出租物業最慘是遇到租霸拖欠租金。
新附例生效後,業主在進行需要租戶搬離單位的重大維修或裝修前,必須先取得許可證。
多倫多華埠商業促進區副主席郭偉光說:「作為業主,我在經營出租房生意上遇到很多困難,最大問題是遇到租霸,他們拖欠租金,趕也趕不走。這個租房裝修許可政策,並沒有考慮到我們遇到租霸怎麼辦。我建議政府應該出台規定,如果租客拖欠租金超過3個月,業主有權驅逐。」
倡定過渡期收集雙方意見
郭續說:「我理解這一附例是為了杜絕無良業主假借裝修之名驅逐租客的行為,其實這類業主佔很少,絕大多數業主都能和租客和平相處,裝修出租房都是提前和租客溝通,取得理解。只要雙方關係友好,即使沒有這個裝修許可,租客也會配合。」
他還認為,這個規定最終成型前應該有一個「過渡期」,比如拿出3個月時間看看執行效果,廣泛收集租客和業主的意見,召開公聽會傾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使得租客業主溝通達成一致,「現在很少人知道這個政策就執行,我覺得將來會遇到很多問題」。
多倫多東區華商會副會長黃華棠說:「有了這個租房裝修許可,我想對我們業主是積極的,我們要求租客離開更可信可靠。我出租房屋遇到的最大問題是欠租,因為租我房的都是老租客,我從來不會強行趕他們走。但我也建議政府出台專門政策,解決欠租問題,現在情況雖然我可以申請強制驅逐令,但申請程序複雜、花費時間太長,耗不起。」
多倫多市政府表示,出租裝修許可證附例旨在遏制惡意驅逐,保護租戶免受「裝修驅逐」(renovictions)的影響,保存多倫多的可負擔出租住房存量,並建立一個透明且公平的流程,讓業主能夠負責任地完成必要的裝修。
該附例於2024年11月通過,是為了應對城市中日益增多的裝修驅逐現象,這些驅逐「對低收入和邊緣化社區的影響尤為嚴重,增加了住房不安全性,並導致可負擔出租住房選擇的喪失」。
除了取得出租裝修許可證外,根據省級N13程序,業主若需進行要求單位空置的維修或裝修,必須在租戶計劃於裝修完成後返回單位的情況下,向租戶提供補償或替代住宿。如果租戶選擇不返回,業主必須提供租金差額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