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框架原封呈立會 議員指硬闖或遭否決
【明報專訊】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就岑子杰案裁決建議制定「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賦予海外註冊同性伴侶醫療和處理身後事權利,多黨表明反對。政制局昨預告,下周向立法會提交《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首讀,草案沿用早前建議方案,稱仔細考慮終院判決及議員不同意見後,已作合適平衡並擬訂登記機制。多名議員形容政府「硬闖」,料法案較大可能否決。
下周首讀 局方:已合適平衡
政制局提出《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訂立登記機制,內容與早前建議相同,登記伴侶須在香港以外註冊有效的同性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或民事結合。登記制保障的「核心權利」涵蓋醫療和處理身後事,前者包括醫院探親、參與醫療決定及器官移植等,後者則包括辨認和領回遺體、火化及安置骨灰等。
當局稱,需額外資源成立專責的登記辦事處及增設相關人手,合資格同性伴侶申請登記費用260元。草案列明,若已登記同性伴侶在海外的註冊已解除或無效,其中一方已可申請撤銷登記;若在海外的註冊仍有效,則須雙方同意才能撤銷登記。
草案增設兩項罪行,規定登記伴侶須於海外註冊告終的6個月內通知登記官,違者最高罰款1萬元;任何人故意干預登記紀錄,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
政府文件強調,登記的同性伴侶關係不等同婚姻,當局以謹慎態度酌情平衡,設立適切登記條件,避免衝擊本港婚姻制度及社會傳統價值觀。
周浩鼎反對向法庭申暫緩執行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周討論登記機制,多個政黨明言反對。經民聯梁美芬重申反對法案,謂當局「肯定是硬闖……通過的機會很低」。對於草案或成今屆立會首項遭否決的法案,她認為沒政治包袱,「無話立法會一定要支持政府任何一個法案」。她引用2013年有關變性人婚權的W案,終院要求政府修例但遭立會否決,認為今次否決法案亦不會造成憲制問題。民建聯周浩鼎表明該黨「堅決反對」法案,倡透過個別政策靈活彈性處理問題,並反對再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裁決。
謝偉俊:可思考司法立法分歧怎處理
選委界議員謝偉俊亦預料法案否決「成數高」,但期望審議階段能召開公聽會。謝說,本港憲制設計沒訂明怎樣處理司法與立法機關分歧,今次事件可讓各方思考,若法案遭否決,他冀政府能修訂法案,盡快向下屆立會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