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dson's Bay向高層派獎金 9300人無遣散費 勞團斥惡劣
律師指為日後業務重組 留住頂尖人才
【明報專訊】Hudson's Bay計劃在今年6月底前關閉旗下96間分店中的90間,但不會向屬下超過9,300名僱員支付遣散費,但121名經理和高管,則會獲發300萬元的留任獎金。
消息令一些勞工倡權人士和Hudson's Bay僱員深感不滿。加拿大勞工議會(CLC)主席布魯斯克(Bea Bruske)批評說:「這太惡劣了,他們需要確保所有僱員都能瓜分那300萬元。」
10名高管瓜分逾100萬元
Hudson's Bay本月初入稟法院申請債權人保護,根據法庭文件,該公司將向94名分店經理和27名非商店員工,提供最多總共300萬元的留任獎金。10名非分店的高管將獲得最多獎金,可瓜分1,087,750元的專用資金。
法庭文件將獎金估算為270萬元,但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這些獎金將作為獎勵這些員工,因為他們繼續服務對公司的任何清盤或重組的成功至關重要」。員工將在今年9月30日收到獎金,如果「清盤結束且不再需要他們的服務」,他們將在更早時候收到獎金。
就業律師艾薩克(Adrian Ishak)表示,支付留任獎金是負債公司破產或重組時的常見做法。「你需要留住那些將設計和執行戰略方案,以及業務重組計劃的頂尖人才。」
Hudson's Bay現在仍在努力尋找重組業務的解決方案。公司沒有回答傳媒提出的關於留任獎金的提問,但其發言人布爾(Tiffany Bourre)向傳媒確認,該公司將不會向被裁員的職工支付遣散費。
發言人稱退休金應該安全
在破產和破產管理的情況下,資金緊絀的公司可選擇不支付遣散費,迫使被解僱的員工以無擔保債權人的身分提出索賠,這很可能會導致他們一分錢也拿不到。
布爾還指出,職工的退休金應該是安全的,他們還可以透過加拿大的「工資賺取者保護計劃」(Wage Earner Protection Program)獲取一些財務支援。該計劃是一項聯邦計劃,在公司破產或被接管時為工人提供財務援助。
律師哈特奈(Andrew Hatnay)代表該公司多名員工,他指員工只有在被全部解僱後,方能申請援助,這可能需時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