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拔罐燒傷送院 跑場技師事後失聯
【明報專訊】一名女子昨早於深水鶞慾H按摩店拔罐被燒傷。消息稱,事主接受拔罐療程時疑精油搶火燒酐H單波及事主,約半呎H單被燒牷C據悉,技師事後離開現場,警方其後聯絡店舖負責人協助調查。立法會議員兼香港註冊中醫學會會長陳永光稱,拔罐、推拿均屬中醫療法,非註冊或表列中醫使用中醫療法等同非法行醫。
事發昨早8時許,44歲姓杜女子於長沙灣道47號地下「老朱盲人推拿」接受拔罐時燒傷,右手臂、背、腰、胸口燒傷,自行報警,消防到場火勢已熄滅。杜由救護車送院,經治理後情G穩定。
按摩店負責人朱先生表示,涉事為新請「跑場」女技師,在店服務顧客約兩三次,經朋友介紹認識,故無直接聯絡方法,事後曾與她聯絡,惟沒有回覆。店內有兩名正式僱用的女技師,昨事發時其中一人曾協助滅火。至於跑場技師有否持牌,朱稱「一般跑場技師很多,如懂運作,我們就不管」,並稱該技師有香港身分證,能說普通話及廣東話,但不清楚是否內地來港。朱稱如找不到涉事技師,店舖會負起賠償責任。
陳永光回覆查詢稱,法例規定註冊中醫須於執業處掛出註冊或執業證;如非中醫但開店提供中醫醫療或使用中醫儀器服務則屬犯法,「開個地方聲稱是做這些治療,其實他是犯法的」。陳提醒市民留神,「盲人按摩或推拿按摩的地方,望落去都(知道)完全不是診所、不是中醫的執業處所」,便不應光顧。
涉事店舖非註冊或表列中醫地址
衛生署回覆稱,中醫師根據傳統中醫藥理論為病人施行拔罐是常見治療方法,而判斷涉及拔罐服務是否中醫執業,需視乎服務實際內容。涉事地址並非任何註冊中醫或表列中醫的登記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