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推新制 家暴審批快逾倍 專組處理酌情豁免文件 20日縮至8日
【明報專訊】法律援助署每年接獲逾3000宗婚姻訴訟申請,當中包括涉及家庭暴力的緊急申請。為縮短家暴案審批時間,援署前年成立特別工作小組檢視程序,去年7月推出新指引,包括由專責人員統一處理家暴案件、酌情豁免申請人提供醫療報告及警方口供等,新措施下家暴個案平均審批時間7.9日,較實施前約20至30日加快逾倍。
明報記者 鄭啟智
根據法援署數字,2019至2023年間共接獲325宗涉家暴的法援申請,當中約七成批出法援,平均審批需時二三十日。為加強支援家暴受害者及縮短法援審批時間,法援署2023年成立特別工作小組檢視有關程序,去年7月實施新指引。
去年家暴案C 歸因評估因素增
有份參與檢討的小組成員、法援律師陳嘉輝受訪透露,新措施實施後,所有家暴案件統一由資深人員組成的小組處理,加快審批;在案情審查階段,亦因應實際情G,酌情豁免申請人提供醫療報告及警方口供。他並說,新指引要求更全面審視案件嚴重程度,除考慮申請人是否感到即時危險,也會衡量家暴是否近期發生、申請人是否仍與施暴者同住、施暴者是否知悉申請人住址等客觀因素,增加對申請人保障。
新指引實施逾半年,法援署數字顯示,去年下半年共接獲140宗涉及家暴的法援申請,是以往全年的雙倍;平均審批時間則縮短逾半至7.9日,全年平均約9日。對於家暴案件數目亦明顯增加,署方解釋新指引增加評估因素,故較多婚姻訴訟個案被界定為家暴。
醫療報告口供紙候時長 暫豁免助加快
陳嘉輝表示,很多家暴案件涉及申請禁制令等禁制性申請,屬迫切,署方不希望法援申請拖延太久,檢討發現等待索取醫療證明和警方口供時間較長。他舉例,醫院提供醫療報告通常需逾一個月,而法援署無權催促,警方亦不一定能即時提供口供紙,故決定酌情豁免審批階段提交兩項文件,外委律師在等待文件時已可同步開始工作。「我們不希望在第一個階段就很硬性,拿齊所有東西才做,處理的時間太長,我們希望彈性一點。」
他強調,法援署仍會審查案情,申請人至少要清楚講述家暴情G,並有足夠資料佐證,如入院和報案證明,不會出現漏洞。他說,申請人獲批法援後仍需提供醫療報告和警察口供,署方亦會一直跟進案件,若申請人當初提供的資料有錯甚至蓄意提交假資料,署方有權撤回援助,法援署亦會不時檢視和優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