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網站候選人簡介下架 「選後續展示不符蒐資料目的」 學者:選民或盼了解昔政綱
【明報專訊】政府辦選舉會設網站,當中會有「候選人簡介」欄目,涵蓋候選人政治聯繫及政綱重點等,以往在選舉後繼續公開。本報發現2023年區議會選舉網站的候選人簡介於上月下架,歷屆選舉網站的候選人簡介同告「消失」,包括李家超2022年參選特首時提供的個人介紹及政綱。選舉事務處回覆查詢稱前年檢視選舉網站安排,認為於選舉後展示候選人簡介不符收集資料目的,故改在選舉申報書的公眾查閱期期滿後下架。根據法例,查閱期限為選舉結束後約一年。
明報記者 鄭啟智
仍列姓名票數 不見政治聯繫政綱
近年選舉,選舉事務處均在專用網站設「候選人簡介」欄目,並向選民寄出簡介,包括候選人年齡、職業、政治聯繫、政綱重點等資料。據「網絡時光機」(Wayback Machine)紀錄,以往兩屆特首、立法會、選委會等選舉網站的候選人簡介,於2023年仍能閱覽,至去年沒法瀏覽;2023區選的候選人簡介則在上月中下架。現時公眾只能瀏覽到歷屆候選人姓名及得票結果等,單憑網站無從得知他們的政治聯繫、政綱重點等。
下架的候選人簡介內容包括特首李家超、前特首林鄭月娥參選時的政綱重點,如李提出「以結果為目標,解決不同問題」。昔日民主派和本土派候選人的簡介,如2019年區選時多人在簡介表明爭取「五大訴求」、2016立選時有候選人簡介提及「自決」主張等資料也下架。
選舉處:參照申報書公眾查閱期限
選舉處確認將候選人簡介下架,稱2023年11月檢視選舉網站安排,考慮到候選人簡介主要用途是選舉宣傳,方便選民投票時了解候選人,在選舉後「不必要的情G下」繼續展示不符收集資料目的;現參照選舉申報書及選舉廣告在選舉後的公眾查閱期,候選人簡介將在有關查閱期滿後下架。對於公眾能如何查閱已下架資料,處方未有回應。
私隱署拒評事前有否獲諮詢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若持有個人資料的目的已不再有需要,資料使用者須刪除資料,但若符合公眾利益,包括歷史方面的利益,可獲豁免。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拒評選舉處事前有否諮詢公署,惟指出今次安排並非刪除個人資料,而是不再披露有關資料,故有關豁免條文不適用。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萿磳隉A候選人簡介是歷史紀錄,傳媒、學術界等日常有需要使用,又指假如候選人下屆再參選,選民可能希望了解其昔日政綱,選舉後繼續展示絕非不必要。他續稱,連同政府早前將多個專題網站下架,關注是否出現官方開始將公開資訊「收收埋埋」的趨勢。
律師:涉重大公利否有爭辯空間
律師徽虳v認為,選舉作為收集資料之目的已結束,政府將候選人簡介下架符合法例。對於可否保留政綱等不涉個人資料的資訊,他稱個人資料定義包括間接確定個人身分的資料,整組候選人簡介是因為同一目的收集之資料,一同下架做法恰當。不過他說保障私隱非絕對權利,政府和法庭都會平衡公眾利益,繼續展示候選人簡介是否牽涉重大公眾利益,法律上有爭辯空間。
張欣宇:基本資料都無 有點怪異
立法會議員張欣宇質疑政府做法不合理,「你打開網站,想看候選人是什麼人,但連基本資料都沒有,是有點怪異。」對於當局參照選舉申報書設查閱期限,張強調候選人簡介有別申報書,不涉及採購紀錄、私人資料等,認為毋須設限。他說不介意自己的候選人簡介一直公開,謂公眾可從其他途徑都找到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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