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助理偷器材典當囚19月 無償還學校當舖損失 官批監守自盜違誠信
【明報專訊】時任中學教學助理於4個月內,多次偷取其任職中學共77部電子器材及相機,其後帶到3間當舖典當,令學校及當舖損失約20萬元;該教學助理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昨日被判監19個月。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出,被告負責保管學校的電子器材,卻監守自盜,違反誠信,案情嚴重,學校最終取回財物,但須向當舖額外支付11萬元,而被告亦無償還學校及當舖的損失,監禁是唯一合適刑罰。
不信為還父債 官:欠債200萬「病態賭博」
對於被告黃景誠(34歲)求情時聲稱因要為父親還債而犯案,法官郭偉健不信納,指被告父親欠債距離案發超過20年,不相信仍有債主追債,並引述被告呈交的精神報告指出,被告曾因投資加密貨幣和股票損失,連同賭波和賭馬欠下共200萬元債務。另外,被告從本案得益20萬元,一半用作還債,一半用作繼續賭博,郭官認為被告病態賭博才是犯案主因。
至於被告稱其母患癌,並在他被捕後復發,郭官認為被告犯案時沒有理會到母親病情,並非減刑理由,唯一求情是被告在開審前認罪,惟其間辯方又爭議相關器材價值,令控方需再整理案情陳述,故最終決定判被告監禁19個月。
控罪指報稱教學助理的被告於2022年1月31日至5月3日,在葵涌順德聯誼總會李兆基中學偷竊1部相機連兩支鏡頭、41部手提電腦、7部桌上電腦、25套頭戴式虛擬實境裝置、兩部相機及1部攝錄機。
偷77部器材 助理校長點算揭發
案情指出,被告在2011年11月起在該校任STEM教學助理,負責提供電腦技術支援;學校助理校長於2022年5月5日點算學校電子器材時,發現部分器材不翼而飛。同日被告到警署自首,並在警誡下承認將上述物品典當。
【案件編號:DCCC 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