潑水節3男射警員記者囚28日 官:要護公職人員

[2024.11.02] 發表
裁判官判刑稱,按法庭為被告葉嘉健(左)、曾維誠(右)和袁子健索取的報告,雖適宜履行社服令,不過因涉襲警罪等,下令3人囚28天。(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3名男子於九龍城潑水節向警員及無邦q視記者射水,受審後襲警及普通襲擊共6罪成立,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求情提到本案特別於在慶祝活動發生,裁判官陳志輝稱,事主在眾目睽睽下遭近距離射水,無受傷但感不舒服,法庭強調要保護公職人員,判3人各囚28天。

被告為的士司機曾維誠(27歲)、餐廳服務員葉嘉健(28歲)及紮鐵工人袁子健(32歲),同被控去年4月9日在城南道襲擊3名警員及兩名記者;曾、袁被控襲擊一名攝影師。

求情稱非動盪時期 無致傷

辯方求情稱,曾維誠在基層家庭長大,中四後修讀中華廚藝學院及毅進課程,他並非存心激怒冒犯警員和記者,只為YouTube頻道拍片,現不再經營頻道。辯方又稱,感化官認為葉嘉健態度合作,不會用玩樂做藉口掩飾;袁子健直認「玩到過鷩s」,以為肢體接觸才構成襲擊。

辯方強調,本案有別於大規模暴力衝突,不是在遊行集結拒捕,當時亦非處於動盪的社會背景;相比起區諾軒大聲公襲警案,被告沒以粗言挑釁使氣氛緊張。辯方稱,被告行為不會鼓勵他人跟隨,極其量導致氣氛高漲,水槍亦無造成傷勢,且過往沒案例在慶祝場合施襲。

陳官判刑指出,不受爭議的是本案非在動盪時發生,被告追上警員及記者射水,各證人沒明顯實際傷勢,但他們眼鼻遭近距離射水,感到不舒服、有一定痛楚,法庭強調要令公職人員受保護和尊重。

陳官引述法庭所索取的報告稱,被告適宜履行社服令,不過即使案發在特別日子,就襲警罪等須判監,考慮到本案不涉暴動、拒捕及或對抗,就每項襲警及普通襲擊罪以28天和14天為量刑起點,因應量刑整體性和事發經過時段,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KCCC 2666/23】

更多港聞
將軍澳堆填區建太陽能發電場 足供360戶
【明報專訊】本港首個由私人發展、坐落於將軍澳新界東南堆填區的太陽能發電場昨舉行動土儀式,預計2025年上半年開始供電,並將參加中電「上網電價... 詳情
九市速遞:廣州餐飲零售掀結業潮 馳名蛋撻店全線關門 粵菜品牌不堪負債
【明報專訊】近期不單香港有知名的過江龍食肆、本地老店及連鎖零售店先後宣布結業或大減規模,廣州最近兩個多月亦爆發餐飲零售結業潮。其中主打廣式面... 詳情
【明報專訊】第三屆粵港澳大灣區全球招商大會將於下周五(8日)在廣州舉行,作為粵港澳三地政府攜手舉辦的全球招商活動,本屆招商大會除舉行一場主場... 詳情
九市速遞:穗明年擬建逾2萬智慧燈柱
【明報專訊】廣州市自2020年開始推動智慧燈柱建設,負責投資建設及營運智慧燈柱的廣州信息投資有限公司表示,目前市內重點商業區、主要道路、重點... 詳情
【明報專訊】前段時間記者與3名友人相約去珠海一間老牌日式露天溫泉度假村。當日與友人Y在廣州自駕出發,擁有近5年駕駛經驗的Y負責開車,記者坐在...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24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Ka Ming Lui | Executive Chief Editor: Richard Kwok Kai Ng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5377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