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三屍案 警:被告「手舞足蹈」需5人抬走
【明報專訊】六旬漢疑因比他年輕20歲的女友變心,在大埔茤訇棱三母女和縱火,案件昨在高院續審。當日在場協調的警長供稱,他看見被告被帶離現場時神情痛苦,雙眼未能睜開,又一度「手舞足蹈」,需由5人合力抬上擔架。另一警員則指,被告身上和腳趾染有血[,送抵醫院時因情緒激動被制服。
被告姚委祥(案發時62歲)否認於2021年7月12日凌晨時分謀殺溫菊芳(42歲)、賴夢芯(13歲)及廖淑媛(8歲);以及同日在大埔美雲樓某單位有意圖危害前述3人的生命而縱火。
指甩開攙扶 就醫情緒激動
案發時駐守大埔軍裝巡邏小隊的警長李京融供稱,當日凌晨約2時10分他得悉當區有一宗火警和襲擊案,現場發現一名男傷者,消防員已出動救火。李與同袍到達涉案大樓,看到消防正將年約50多歲的男傷者、即被告帶離,對方上身赤裸,下身穿間條紋短褲,貌似很辛苦,雙眼未能睜開。
李京融續稱,被告需扶牆行走,他問被告可否下樓接受急救,被告無回應,他嘗試扶被告肩膊,遭被告甩開。隨後救護車到場,被告被帶至輪椅時「手舞足蹈」,需由另外5名救護員或消防員合力抬走。有份押送被告前往那打素醫院的警員溫格嵐供稱,被告雙手雙腳被綁在擔架,他看見其身上和腳趾染有血[,被告一度因在醫院情緒激動被制服。
聞被告稱不清楚起火原因
溫格嵐稱,急症室醫生詢問被告發生何事,被告回答「老婆」有外遇,兩人因而爭執,他取刀斬對方,「老婆」的女兒因保護母親遭斬傷;至於起火原因,被告表示不清楚。警員沈偉駿亦有聽到被告和醫生的對話,沈指被告說他的「老婆」回應外遇一事時表示「係又點啊?」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