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署工程師向下屬借36萬認罪 前署長薛永琩D情 官預告判囚
【明報專訊】時任機電工程署高級機電工程師在未經許可下向4名下屬借貸共逾36萬元,遭廉署落案起訴10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所有控罪。辯方求情稱,被告被債主到辦公室追債,怕影響升職,才向下屬借貸,並呈上創科局前局長、機電署前署長薛永睄飲g的求情信。總裁判官蘇惠德稱,政府有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向下屬借貸,本案嚴重,須判即時監禁,押後於11月11日判刑,其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稱債主到辦公室追債
憂礙升職才向下屬借
被告陳家強(50歲)為機電署前高級機電工程師,事發後已離職。他被控於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期間,未得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先後從其4名下屬接受10筆共約36萬元貸款。
案情顯示,被告在半年內先後多次向該4名下屬聲稱因不同親友遇上緊急情G,需借貸周轉應急,每次由1萬至15萬元不等。被告借貸的藉口包括訛稱舅父患癌及姑姐入院,但二人向廉署澄清沒有此事。被告向其中一名下屬償還其中約5萬元,其餘3名下屬的借貸均從未還款。
辯方為被告求情,機電署前署長薛永睄陲H形容被告工作表現出色。辯方亦稱,被告因不擅理財,導致欠債及被債主到其辦公室追債,被告怕影響升職,才向下屬借貸,其下屬見他有經濟困難才借錢,而非因被告會影響他們的年終評核報告。被告今年初已宣布破產。
【案件編號:KTCC 18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