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騷案證人:墜下前一日屏幕曾傾斜 無人提議停用
【明報專訊】3名項目經理涉虛報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的懸掛設備重量,被控串謀欺詐等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涉案屏幕供應商ITP項目經理、控方證人林子江供稱,其中一塊懸掛紅館的LED屏幕曾出現傾斜問題,他到場觀察,目睹工程分判商「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下稱協興隆)人員爬上屏幕頂部檢查,最終該塊屏幕於翌日演唱會舉行時墜下。林確認,協興隆有責任審視紅館懸掛系統有否破損,而事發前一日無人提議若該屏幕不安全就不應在演出使用。
懸掛系統內地公司供應
睹協興隆人員爬屏頂檢查
3名被告吳凱瑩、林志華及梁耀祖各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以及屬交替控罪的欺詐罪受審。在代表吳和林的資深大狀陳政龍盤問下,林子江同意涉案LED屏幕的金屬框架及讓屏幕「吊上、吊落、轉圈」的懸掛系統,均由內地「銚龍舞台製作有限公司」供應;他有就紅館懸掛物重量跟銚龍溝通,亦有提供LED屏幕樣辦予對方參考,理論上銚龍提供的鋼索能承受涉事LED屏幕的重量。
此外,林子江向陳政龍確認,2022年7月27日他獲告知其中一塊懸掛紅館的LED屏幕傾斜,遂往紅館察看,其間目睹協興隆人員爬上屏幕頂部,檢查懸掛屏幕的鋼索連接屏幕頂部附近的位置,最終該塊傾斜的屏幕於翌日演唱會墜下。陳政龍遂問,意外前一天曾否有人提議,若出現傾斜問題的屏幕不安全,不應在演出使用;林說沒有。
代表被告梁耀祖的資深大狀黃佩琪亦就7月27日的事盤問,提出屏幕傾斜相關事宜是由協興隆負責,協興隆亦有責任安排合資格人士審視紅館內懸掛系統有否破損,並評估相關潛在風險;林子江一概表示同意。
另一方面,根據控方案情,案發時被告吳凱瑩和林志華均為涉案工程統籌「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被告梁耀祖為「廣域策劃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林子江供稱,吳和林均來自藝能,其中吳擔當召集人角色,邀約各方開會,林則就演唱會籌備過程出現的錯漏提點。至於梁耀祖,林子江稱對方負責製作燈光圖,不肯定梁在涉事演唱會是否代表藝能。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 2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