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稱欠錢 無奈服從另被告
【明報專訊】兩名被告馬智豪及張敏懷分別於2022年8月19及21日被捕。庭上透露,馬智豪過往有10次定罪紀錄,其中8次涉及性罪行。他被捕後向警方稱曾在柬埔寨一家賭場任職,其間引薦4至6名港人替賭場老闆工作。張敏懷則向警方稱,他在今次事件前知悉馬智豪曾參與人口販賣,另承認曾協助其中一名事主辦護照。
悉對方曾販賣人口
認助智障事主辦護照
根據案情,馬智豪在警誡下稱,他曾於2021年11月至翌年2月身處柬埔寨,其間在一家賭場工作,並認識來自內地的賭場老闆,及後介紹4至6名香港男子替老闆工作,但案中患輕度智障的吳姓事主並非由他引薦。馬提及,他因向賭場老闆介紹員工相關事宜,獲得價值4000至6000美元的虛擬貨幣作報酬。
張敏懷則稱,他在2021年透過工作認識馬智豪,今次事件前曾知悉對方參與柬埔寨人口販賣活動。張另提及,以他所知,案中吳姓事主為馬智豪的同事,不諳中英文;張承認曾協助吳辦理護照及陪同對方前往機場,自言因拖欠馬金錢而別無他選,當時不知吳會被販賣。張稱後來經新聞報道得悉事件「真相」,並就此質問馬,馬始承認吳被販賣。
求情稱角色輕微
另被告盼洗錢刑期同期執行
辯方求情稱,本案涉及一個「可惡的騙局」,惟張敏懷非本案始作俑者,角色相對輕微,而且事後僅獲1000元報酬,冀法官判處不超過4年監禁。此外,馬智豪另涉一宗洗黑錢案,涉698萬港元,並於早前認罪。辯方稱希望洗黑錢案部分刑期和「賣豬仔」案同期執行。上述兩案將於11月1日一併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