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橋性侵案母企和解 法庭續禁售產
【明報專訊】已被社署釘牌的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其前院長張健華涉2014年與一名智障女院友非法性交,法官今年3月裁定張和康橋之家須向原告方賠償119萬元,康橋的母公司則在審訊中與原告方達成和解。據悉,康橋母公司無支付賠償,又被發現放售3個物業,原告早前向區院申請禁止其放售和轉走物業收益的禁制令,法庭昨批准延續相關命令。
女事主由其母親代為行事,被告為康橋之家母公司智友集團有限公司。性侵案的民事訴訟聆訊去年7月在區院展開,當時張健華和康橋分別為案中首被告及次被告,智友則為第三被告,並已於審訊中與原告方達成和解,雙方有其他方案。
據悉,智友被發現突然放售3個物業,原告因此入稟申請禁制令,禁止智友繼續放售及轉走其中一個售出物業的得益,上月獲法庭批出禁制令。原告方代表大律師今表示希望延長禁制令時限,質疑被告無呈交其董事的誓章,證明其銀行戶口存款不足以還款。
原告質疑存款不足賠償
原告確認若與被告和解失敗,會保留要求對方進一步披露財政狀G的權利。法官考慮後按原告申請,頒令延續禁制令至12月13日,其間讓雙方繼續商討賠償事宜。張健華今年已表明會就聆訊結果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張和康橋的上訴許可申請和暫緩執行申請將於明年1月24日在高院處理。
【案件編號:DCPI 6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