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付費支持加國新聞業 外國串流服務商挑戰新規
【明報專訊】全球串流服務公司如Netflix和Disney Plus,上庭挑戰加拿大《網上串流法》(Online Streaming Act)下的一項監管新規。該規定要求這些串流服務公司為包括當地新聞在內的加拿大廣播業提供資金。
電影協會加拿大分會(MPA-Canada)已對此一新規提出兩項法律訴訟。除Netflix和Disney Plus外,該分會亦代表HAYU、索尼(Sony )的Crunchyroll、Paramount Plus和Pluto TV。
加拿大廣播及電訊管理委員會(CRTC)6月份表示,外國串流服務公司必須將其每年加拿大營收的5%交至一個基金,該基金致力於創作加拿大內容,包括本地電視和廣播新聞,原住民和法語內容等。
CRTC表示,未與加拿大任何一家廣播公司聯營、每年加拿大營收超過2,500萬元的串流服務公司,必須向此一基金繳交費用。CRTC估計,此一措施每年可為加拿大廣播新聞業注入2億元資金。
MPA-Canada正在尋求上訴許可,對CRTC此前的一項決定進行司法複核。它認為,CRTC沒有法定權力強迫外國公司支持加拿大新聞製作,並且犯有「法律和管轄權錯誤」。
美國數碼媒體協會(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也表示,其三名成員-亞馬遜、蘋果和Spotify已對強制性付費提出了法律挑戰,稱CRTC的決定「目光短淺」且不可持續。
MPA-Canada主席諾斯(Wendy Noss)表示:「本協會會員的串流服務並不製作當地新聞,也沒有加拿大廣播業者為製作當地新聞所享受的保護和法律特權。」
在遞交法院的訴狀中,MPA-Canada也表示,CRTC的規定可能會間接允許洩露外國串流服務公司的營收機密予加拿大的廣播業,因為加拿大的廣播業也是其競爭對手。數碼媒體協會也對其會員必須與包括加拿大廣播業者在內的第三方分享「敏感的商業資訊」感到關切。